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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志祥肖像遭盜用 告贏強國人獲賠100萬

羅志祥代言洋芋片廣告的肖像遭到中國一家企業盜用。(樂事提供)羅志祥代言洋芋片廣告的肖像遭到中國一家企業盜用。(樂事提供)

〔本報訊〕藝人羅志祥在中國知名度高,代言接不斷,光是洋芋片品牌代言就連續了4年,因此有中國業者擅自使用羅志祥的肖像在他們的產品外包裝宣傳,羅志祥向該企業和網路營運商提起訴訟,羅志祥獲賠人民幣20萬元(約台幣100萬元)。

據中國網站報導,去年6月羅志祥的公司發現河南一家企業未經同意,擅自使用羅志祥代言洋芋片品牌的廣告照,儘管未註明是羅志祥,但該產品外包裝上確實印著羅志祥本人,照片的動作、衣著都與洋芋片廣告照相同。該案在去年底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羅志祥在中國有高知名度,使用他的肖像宣傳可以提升該產品影響力與可信度,判決該企業須登報道歉,並賠償羅志祥經濟損失人民幣20萬元(約台幣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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