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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囤房稅明年開徵 8萬戶受影響

2014/10/16 06:00

北市囤房稅試算表

非自用房屋逾3戶 每戶課稅3.6%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率全國之先通過囤房稅。「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近日經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在北市持有非自用房屋兩戶以內,每戶課徵稅率從原本一.二%提高至二.四%,持有三戶以上每戶課徵三.六%,明年五月開徵,約二%納稅人受影響,估約一萬七千多名納稅人、八萬多戶房屋稅負會增加。

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坦言,囤房稅影響房價的成效有限,因現行的房屋稅基還有很大的調整空間,未來房地合一才能落實合理稅率,但非自住的房屋稅率調高為兩至三倍,對持有多戶的人影響較大,有助釋出空屋。

張金鶚︰影響房價有限 有助空屋釋出

過去不管自住或非自住,房屋稅均是一.二%,遭到批評,財政部新修正的房屋稅條例,明定「自住房屋」是指不出租,給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全國合計最多三戶者、房屋稅率維持一.二%,非自住房屋稅提高為一.五%至三.六%,由地方政府自訂差別稅率。

北市稅捐處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將非自住房屋在北市持有兩戶以內每戶課二.四%房屋稅、三戶以上每戶課三.六%。稅捐處長黃素津昨說,囤房稅以戶數論,無關路段率。

黃素津說,北市納稅義務人在全國合計持有四戶以上的住家用房屋,已寄發自住房屋擇定通知函,共寄八萬多件,仍有三萬五千多人未回覆,若本月三十一日前未勾選回覆,將把房屋都視為非自住,被課徵兩倍到三倍的囤房稅。

黃素津建議,全國持有四戶以上房屋的民眾,勾選自住房屋以「現值最高、稅率最高」為原則,但仍需符合自住,若違反規定而勾選遭查獲,該屋就會被以非自住稅率課稅。

稅捐處統計,明年五月開徵,估約一萬七千多名納稅人、約八萬多戶會被課徵到囤房稅,加上非住家用房屋供私人醫院、診所等房屋稅調高到三%,影響約一萬一千多戶,市庫可增十億元稅收。而提供中低所得家庭公益出租的愛心房東,房屋稅率維持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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