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高雄氣爆案 監工邱炳文聲押

2014/08/30 06:0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雄檢偵辦高雄氣爆案,昨天傳喚前副市長吳宏謀、水利局副局長廖哲民、養工處處長趙建喬、監工邱炳文、初驗人員楊宗仁等人,偵訊後認為趙、邱、楊三人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其中邱語多保留,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趙和楊則分別以一百萬元和二十萬元交保,其餘人均請回。

趙建喬、楊宗仁交保

二十多年前,吳宏謀、廖哲民、趙建喬、楊宗仁、邱炳文等五人,分別任職下水道工程處設計科長、股長、幫工程司、副工程司和工程員;吳、廖負責設計箱涵建造,趙、楊和邱三人則負責主驗、初驗和監工,其中邱、楊已退休,吳則在氣爆案發生後請辭副市長職務。

昨天上午十一點,承辦檢察官張志杰等人為釐清為何有兩個箱涵等疑點,以證人身分先傳喚吳宏謀、廖哲民;偵訊後初步認為兩人只負責設計,與肇事或計畫箱涵監工、驗收無關而請回。

據悉,吳、廖指稱,當初規劃箱涵設計圖時,就知道凱旋、二聖路口附近有中油等管線,因此明白標示,建造箱涵時若遇管線,應採取遷移管線或將管線升高,但不知為何有兩個箱涵,否認犯行。

下午三點多,檢方另以被告身分,開庭偵訊趙建喬、邱炳文、楊宗仁等三人。據悉,邱和楊指稱,依法監工和驗收箱涵,但問及有無包覆管線,均以事隔二十多年,回答「不清楚」、「忘記了」。楊並表示,他只是初驗,趙則負責複驗(主驗)。

趙建喬說,複驗當天他和林姓職員(已沒)抵達現場,由林下去負責驗收箱涵是否依照規定施工,他則在上面檢查其他設施,信任楊依法行政,不會放水違法,所以才蓋章過關,並與邱、楊均否認犯行。

檢方偵訊後認為,趙、楊、邱等三人監工、驗收不實,涉及偽造文書、圖利、業務過失致死和過失重傷害罪(被害人提告),涉案情節重大;但因前兩罪均超過追訴時效,因此以業務過失等罪,下令趙和楊分別以一百萬元和二十萬元交保,兩人交保後不發一語離去。

至於監工邱炳文之供述,與其製作監工日誌內容及檢方扣案資料比對後有諸多出入,檢察官認為他語多保留、避重就輕,仍有串證之虞,聲請法院羈押禁見,由法官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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