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昨與農委會就「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排除「野生動物保育法」的爭議達成初步共識,國發會主委管中閔表示,開放對象將明確限制在觀賞水族類,申請資格也會有更明確的界定,避免在文字上產生疑慮。
自經區發展農業加值,卻在該條例第47條排除野保法規範,雖然農委會強調是為了發展觀賞魚產業,但保育團體擔心,此舉將使台灣成為野生動物走私天堂;且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對外舉新加坡為例的說法不當,也與台灣爭取加入TPP的目的違背。因此,管中閔承諾會調整,昨進一步確認將修改第47條條文。
(記者陳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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