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雙北買房苦 逾半收入繳房貸

2014/04/17 08:00

2013年Q4房價所得比與房貸負擔率

房貸負擔率北市︰63% 新北︰53%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內政部營建署昨公布二十個縣市去年第四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其中台北市、新北市房貸負擔率分別高達六十三.三七%、五十三.五一%;也就是說,若在台北市、新北市貸款買房,家戶月可支配所得中超過六成、五成是用來支付房貸。

購屋痛苦指數續居雙高

去年第四季,台北市、新北市房價所得比(又稱「購屋痛苦指數」)仍維持高檔,分別達十五.○一倍、十二.六七倍,續居全國前兩名;相較國際認定房價所得比五倍為正常標準,分別超標兩倍及一.五四倍。

營建署從二○○三年起,每季調查公布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因之前無實價登錄,採抽樣調查方式,房價資料來自民眾到銀行辦理房貸所填問卷之數據,所得資料也由受訪者自行勾選;在實價登錄上路一年多後,從去年第四季起,購屋總價改採實價登錄資料,所得資料則依主計總處公布的家戶月可支配所得,再分別取中位數來計算房價所得比。

營建署用新的計算標準,回推到前年第三季起重新計算,台北市房貸負擔率已連續八季超過六成,新北市連續四季超過五成;這較過往「住宅需求動向調查」問卷式調查結果高出一成。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經理蘇啟榮指出,雙北市民眾收入超過五成供養房貸,比率其實不高,因多數有長輩資助子女購屋的頭期款或幫忙負擔房貸;若是一般上班族,在缺乏額外金援的情況下,很難在雙北市購屋,甚至連三成頭期款的門檻也難跨過。

根據調查結果,去年第四季全國(二十個縣市平均)房貸負擔率為三十五.三六%、房價所得比為八.三七倍,被判定持續屬於房貸負擔較重狀態。

僅屏東、基隆負擔合理

其中,屏東縣、基隆市房貸負擔率分別為十九.○五%、二十.四二%,房價所得比各為四.五一倍、四.八四倍,均在國際認定的合理標準範圍內,也是唯二屬於合理負擔能力內的縣市,其餘十八個縣市房價所得比均超過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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