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廣告也被服貿 言論自由賣掉

2014/04/16 06:00

Democracy at 4am

記者/楊明怡、高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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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開放廣告業,不僅將改變台灣廣告產業生態,更恐危及新聞自由;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劉靜怡提醒政府,目前中方廣告及置入性行銷預算已有獨厚特定媒體現象,服貿生效後,讀者及廣告受眾權益恐將更被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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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等人在「印刷業與廣告服務業衝擊報告」中指出,從香港的例子可看出,中國從未放棄箝制新聞自由,包括電台評論員被解職,明報總編輯遭撤換、持刀襲擊,香港蘋果日報被抽廣告等,企圖影響言論自由的黑手,從沒收回去過。

律師賴中強說,未來中國透過中企將媒體的廣告收入給「聽話」的台灣媒體,對言論報導不挺中國政府的台媒抽廣告,就可以一定程度影響台灣媒體言論。

廣告設計業者陳建成舉去年8月刊在廣東南方都市報的「天下無三」廣告為例,為全文僅53字的廣告,內容是「前任張太:你放手吧!輸贏已定。好男人,只屬於懂得搞好自己的女人!祝你早日醒悟。搞好自己,願,天下無三。」落款為「張太」。

該廣告在台灣應無傷大雅,但廣東省工商局卻以該廣告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不得含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規定,刊登當天即約談報社、廣告主及廣告公司相關負責人,並明令立即停止發布。

陳建成認為,約談、停止發布,對小型廣告商和廣告創意人可能造成莫大衝擊。他質疑馬政府不斷告訴業者,須與中國簽署協議才能走向國際;他不懂,為何台灣業者不能從紐約、洛杉磯、倫敦等城市走向中國,非得透過北京走向國際?

這裡有陷阱 民主VS.極權 廣告管制 無法想像

台灣是自由民主的國家,沒有單一的廣告法,規範散見消保法、公平交易法等法條,由消保會、公平會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事業主管機關各自管理。

但中國是以黨領政的極權專制國家,有單一的廣告法,且條文中政治規範嚴格,例如第三條就明訂「廣告應當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明顯是政治管制;還有第七條規定廣告內容應「維護國家的尊嚴和利益」,直接對廣告創意劃下紅線。服貿開放中資可投資我國廣告服務業,最後的結果將是台灣廣告產業被中國綁架,廣告創意空間恐將被大幅限縮。

業者有話說 台廣告界大咖 擔心創意斲喪

最近有200多名廣告從業人員連署發表「對不起我們來晚了」聲明,名單由網路基因總經理施俊宇帶入立法院力挺學運,凸顯台灣廣告創意人對服貿開放中資來台,恐限縮廣告自由創意的疑慮。據了解,包括YAHOO!媒體策略企劃部經理許嘉真、奧美廣告創意總監蔡明丁、智威湯遜創意長常一飛等都參與連署。

智威湯遜文案翁愷均認為,廣告業的客戶是企業,所以服貿對廣告業的影響,不能僅以「廣告業開放了什麼」來看。一旦廣告人的創意遭扼殺,未來如洪仲丘案後一些保全公司的廣告,還有由台灣公民捐助、登上紐時的反服貿廣告,可能都無法再擁有「如今這種程度的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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