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資占台企業1趴 56萬中國人登台

2014/04/16 06:00

中資入台

記者/高嘉和

馬政府總是辯駁服貿協議不涉及中國勞工來台,且無居留權疑慮,但光從「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中有關投資經營管理部份,一家中資只要匯入330萬美元、完成設立公司驗資,就算事後再將資金移走,就可帶進15名中國人,若加上配偶及子女,可達45人。

依我國營利事業登記家數約126萬家計算,服貿生效後,擴大中資投資範圍,中資企業只要占一趴,就恐有高達56萬中國人登陸台灣。

就算這不是「假投資真移民」,但難道不算變相「長期居留」(最長3年居留資格,多次進出許可,每年需出境1次,可展延)嗎?不怕這些中國人排擠台灣勞工的就業機會及健保等社會福利資源嗎?

對台衝擊

服貿擴大中資投資範圍、且對中資投資經營管理來台人數沒總額上限,將

排擠就業機會︰56萬中國人若登台,排擠國內就業。

→拉低薪資水準︰我國就業服務法對外籍白領有47971元最低薪資規定,但中資企業不適用,恐再拉低台灣薪資水準。

→健保負擔加重︰中資企業隨行的配偶及子女也可參加全民健保,勢必加重台灣健保等社福負擔。

中資企業負責人(包括董事或分公司負責人等)最多7人

相關規定︰欲來台投資或設立辦事處者,設立登記後,該負責人即可來台。只要完成登記,不用20萬美元,至少可有1名中國人以中資「負責人」名義來台。投資20萬美元以上者,得申請2人,每增加50萬美元,得增1人,最多7人。

經理人限1人,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最多7人

相關規定︰公司設立未滿1年者,實收資本額或境內營業用資金逾台幣1000萬元;設立1年以上者,最近1年或前3年平均營業額逾1000萬元、平均進出口實績達300萬美元以上或平均代理佣金逾100萬美元。

已實行投資逾30萬美元者,得申請1名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有學經歷及證照限制)來台;每增加50萬美元,得增1人,最多7人。

我國營利事業登記家數126萬家,中資企業只要占1趴、約1.26萬家,就可能有56萬餘名中國人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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