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核四封存仲裁 台電判賠47億

2019/03/06 06:00

台電與奇異仲裁判斷出爐,台電要支付1.58億美元。(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台電昨晚間發布重訊,針對核四停建後停止支付奇異公司契約款項而產生爭議,美商奇異向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院聲請仲裁,最終裁定昨出爐,台電需支付奇異約一.五八億美元(約四十七億台幣);台電強調,停工損失衍生的費用已分年提列,不影響今年盈虧。

台電:已分年提列 不影響今年盈虧

二○一四年四月核四計畫封存,台電暫停支付奇異契約款項,雙方產生爭議,因此奇異提出仲裁,歷經約三年審理後,台電前日收到仲裁庭最終判決結果;根據仲裁判決,台電必須支付奇異約一.五八億美元,而奇異則得於限期內針對四項有瑕疵的服務及設備自費修復。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暫停付款是因為奇異請款證明資料不完全符合契約規定,且有些奇異公司依契約供應的服務及設備,不符合規範要求,台電屢次通知後仍不承認及承諾修復,台電基於保障權益,而暫停付款;據了解,奇異待補充三份文件、一項設備瑕疵,但此設備除核能電廠外均用不到。

徐造華說,核四停工損失與衍生費用已分年提列款項,要給付奇異的款項,已分別於二○一四年及二○一五年提列工程款項,並編列停工損失預算在案,對台電今年度損益並無重大影響。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