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阻中挖角竊密 「偵查保密令」拚無縫接軌

2019/03/01 06:00

近年台積電等知名高科技業者營業秘密外流事件不斷,多半與中國挖角有關。(路透)

與案件接觸相關人士均有保密義務

有助加速司法審理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被視為「護台法案」的營業秘密法修正草案,再度被列為立法院新會期最優先法案。法務部過去對修法新增的「偵查內容保密令」有意見,雖然全案已出了委員會、但尚未進入朝野協商;經濟部近期將與法務部討論後,研議讓「偵查內容保密令」與現有法院「秘密保持命令」兩套制度可無縫接軌,以有效防堵中企的惡意挖角竊密。

營業秘密是智慧財產權一環,不像專利透過公開申請取得保障,得由公司自我嚴加控管;一般高科技產業多透過營業秘密措施來維護自身智慧財產權,近年台積電、友達、聯發科、大立光、群創等知名高科技業者營業秘密外流事件不斷,且多半與中國挖角有關。

根據法務部統計,近四年地方檢察署偵結違反營業秘密法案件平均所需一四四天,相較一般智慧財產權案件的七十九天,幾乎得多花兩個月;經濟部官員坦言,若審理過久,遏阻效力會降低。

僅靠「秘密保持命令」 有二度洩密風險

在營業秘密法未修正通過前,目前僅法官有權力可發出「秘密保持命令」,但恐成偵查階段漏洞。官員說明,營業秘密案件多為高科技產業,內容具有高度專業性,若檢察官或兩造律師並不熟稔相關領域,偵查過程向專家請益、資料閱覽等,均有秘密二度外洩風險,且造成審案速度緩慢。

官員說,新增「偵查內容保密令」後,與案件接觸相關人士均有保密義務,有助於檢察官釐清案情,可望加快司法審理速度,而違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官員強調,「偵查內容保密令」與現有「秘密保持命令」兩套機制轉換期間何時失效、要如何銜接等,法務部恐得要完全釐清及無縫接軌,才能做到保密滴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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