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股利稅改 財部傾向稅損最小方案

2017/04/21 06:00

財政部長許虞哲(資料照)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財政部近日拜會立委溝通股利所得稅改方案,據悉,財政部傾向方案十一,即「定額免稅合併申報,分開計稅或合併計稅二擇一」,因為稅收損失最少、僅廿.八七億元。不過,學者質疑,該案減稅利益過度集中高所得者,恐「劫貧濟富」。

財政部委外研究「股利所得課稅檢討」期末報告出爐,研究團隊建議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提十一個替代方案,並推薦方案二「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分級分離課稅)及方案七「合併計稅、合併申報」(併入綜合所得計稅)。

但據了解,財政部偏愛方案十一,定額免稅最高五萬元,超出部分與其他所得合併申報,但可選擇合併計稅(按綜所稅累進稅率)或分開計稅(單一稅率二十五%)。

根據估算,加計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後增加的稅收五三二億元,方案十一淨稅損僅廿.八七億元,但方案二及方案七淨稅損達二五六.一九億及二○○.三九億元;加上方案十一將股利所得最高稅率從四十五%降至廿五%,降稅效果最明顯,稽徵行政也簡便。

學者質疑,若採方案十一,適用稅率卅%以上者,股利稅率降為廿五%;但適用稅率廿%以下者,只有定額免稅五萬元,稅負可能加重,也喪失退稅權。

舉例,若股利所得六萬元、適用稅率五%,股利扣抵率八.五%,原本應納稅額三千元,但可扣抵八.五%、即五一○○元,因此退稅二一○○元;若採方案十一,扣掉免稅額五萬元,剩下一萬元乘稅率五%,還要繳稅五百元。相較之下,股利所得四百萬元,原應納稅額一二六萬元;改方案十一,稅率降為廿五%,稅額降至一百萬元。

不過也有學者認為,方案十一鼓勵投資效果最佳,對低所得的衝擊,可搭配提高薪資扣除額或標準扣除額,或提高定額免稅,也可把定額免稅改成股利抵減稅額;若採稅損較高的方案,可能沒有空間幫受薪階級減稅,未必就好。

財政部則強調,目前尚未定案,仍在徵詢立委意見,預計五月中提出具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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