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會計師:3方式因應 中國台商兩難抉擇

2016/11/13 06:00

財政部長許虞哲在立院答詢時表示,「反避稅條款」上路後會造成衝擊,但也有相關配套。(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會計師認為,雖然反避稅條款上路時程未定,但未來一上路,必然會影響企業的相關會計成本及稅負;為有效因應,企業勢必得思考是否得改變資金運用策略、調整境外公司功能,甚至是改採直接投資等三方式因應;因中國也積極落實反避稅管理,中國台商恐得被迫在兩岸追稅力道間做出選擇。

上路時程未明 企業多觀望

反避稅條款中包含「受控外國公司」(CFC)及「實質管理處所」(PEM)兩項反避稅利器。其中,CFC制度將衝擊繞道租稅天堂國、再轉投資的集團控股型態,一旦上路,屆時滯留在租稅天堂的投資收益,提早至當年就得列入國內母公司收益繳稅。PEM制度則將衝擊實際上於台營運、但名義上將業務移轉海外空殼公司避稅的企業,未來將一律比照國內企業繳稅。

KPMG(安侯建業)台灣所專業組織策略長張芷表示,為因應反避稅條款,企業必然要重新審視全球投資及營運架構,詳細評估是否可能遭認定為CFC或PEM,若確實落入被認定範圍,稅負影響為何?以及可能增加多少遵循申報成本?進而考量是否值得付出成本,進行調整相關架構或交易模式,因若被認定為CFC或PEM之企業,其遵循成本勢必增加。

至於企業可能的因應之道,安永會計師楊建華指出,由於目前反避稅條款上路時程未明朗,企業多處於觀望,但針對CFC制度,可能會思考將調整海外控股公司功能,進行部分實質營運活動,以適用豁免條款,或是思考拋棄繞道轉投資模式,直接投資他國。

中國祭7號文 也要來搶稅

張芷認為,維持現有控股架構但調整資金運用政策,也可能是企業因應CFC制度的選項。因不少企業轉投資國為中國,根據中國「七號文」及「五十九號文」規定,賣掉租稅天堂控股公司或調整中企股權,可能涉及間接或直接轉賣中企股權,得先繳鉅額稅款,將使調整成本大增。在此情形下,企業可能以將資金暫留中國再投資等方式,避免立即落入課稅範圍。

至於企業如何因應PEM制度,不具名會計師表示,由於財政部要求國稅局查核PEM時須自行舉證,且只能針對同時明確符合查稅要件的企業查稅;因此,預估初期多數企業可能先按兵不動,觀察國際間稅務資訊交換進展及國稅局查核海外所得資料能力,以決定是否轉變交易模式。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