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二○一六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由哈佛大學的學者哈特(Oliver Hart)和麻省理工學院學者荷姆斯壯(Bengt Holmstrom)共同獲得;國內學者認為,諾貝爾頒獎對象除了對學界的貢獻外,更呼應時代趨勢及當前實際經濟問題之解決,兩人獲獎是凸顯「公司治理」之重要性。
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胡勝正表示,今年獲獎的兩位經濟學者,他們研究專長之「契約理論」屬於個體經濟學派,主要關注在企業活動領域,這部分國內學者比較少涉獵。
台灣經濟研究院副院長邱俊榮表示,在個體經濟學領域中,「契約理論」並不算熱門項目,諾貝爾這次把經濟學獎頒給這兩位學者,就是彰顯「企業要如何理想運作,也就是企業公司治理之重要性」。
邱俊榮強調,公司治理議題不僅在國外受到高度關注,在台灣也非常重要,像是近日爆發的樂陞案、兆豐案,都是公司治理出了大問題。
元大寶華經濟研究院長梁國源也持相同看法,他表示,這兩位傑出經濟學家,專注在契約理論研究,像是公司治理制度或企業CEO領導人薪資給付要怎麼計算,才是合理,這些制度設計解決都有極高必要性。
「契約、企業管理或公司治理等,每個人都會說很重要,問題是要怎麼樣去設計?」梁國源說,現代的經濟組織結構越來越複雜,哈特等人研究出嚴謹的經濟學模型來處理問題,因而獲得諾貝爾獎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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