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補習班加課營業稅 會計師:易查稅 但漲學費

2017/05/10 19:58

民進黨立委施義芳要求,財政部應檢討公職、升學補習班免徵營業稅規定,不然有違租稅公平。(記者吳佳蓉攝)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補教名師疑涉入女作家自縊案,後續效應擴大,今日有立委要求財政部應取消補習班營業稅免稅優惠,以維護租稅公平。不具名會計師表示,若對補習班加課營業稅,收支可靠發票、收據掌握,確實有利遏止短漏報行為,但營業稅其實就是「消費稅」,是由買課程的人負擔,屆時營業稅恐直接轉嫁至學生及家長身上。

民進黨立委施義芳今於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指出,目前國內公職、升學補習班大多賺很大,但因屬教育勞務事業,營業稅都可免稅,背後法源依據為1986年的一個解釋令,至今32年未修,要求財部與教育部與兩個月內完成檢討。

對於補習班課稅情形,財政部官員表示,補習班雖然長期營業稅免稅,但一直都有繳納所得稅。一般向教育部登記立案的補習班,收入須視為「其他所得」,由負責人於隔年5月申報個人綜所稅時繳納,收入由國稅局推計課稅。

國稅局會盡量從補習班招生訊息、班表、教室數量等資訊,推計補習班收入多寡,如果補習班自己有記帳、留單據,成本費用就可核實扣除,如果沒有,就按照財政部訂定標準扣除,今年文理類(包含升學班、公職班)、技藝類的補習班成本費用率都是50%、兒童課後照顧類的為60%、駕訓班65%。

官員指出,如果補習班已經規模大到公司化,已向經濟部辦理公司登記,那補習班收入就要申報繳納營所稅,收入部分則也採推計課稅。

官員坦言,因為實際收入狀況不好掌握,補習班短漏報的情形也相對較嚴重,稅局每年進行專案查核,但除非是檢舉案,否則查起來不容易;就算查到漏稅,按規定由國稅局推計收入課稅的申報戶,也只能退其補稅,不能罰錢。

不具名會計師認為,未來如果補習班課徵營業稅,由於每筆收入都會有發票或收據,對於稅源掌握、查核會有幫助;一旦查到短漏報,除了補稅也可以罰鍰。但反面來看,營業稅其實本質就是「消費稅」,課徵主體是買服務的人,企業只是代徵,因此未來營業稅可能直接轉嫁在學生身上,造成一般小資家庭教育支出再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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