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主委李瑞倉今天赴立院財委會備詢。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點名,現行旋轉門條款,是大開方便門,讓金管會與財政部的卸任政務官,先暫退至國營事業卡位,再到民營企業任職,他將提案修法強化管制「旋轉門條款」。
根據<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4-1條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對此,黃國昌抨擊,現在許多財經主管機關政務官,卸任就直接轉到國營機構或周邊機構,他們卸任後,就變成下屬官員來監督轉任的上屬長官,這猶如「學弟妹管理學長姊」,試問,這樣怎麼發揮金融監督管理?
「這就是金融幫亂象!」黃國昌認為,有的官員卸任先跑去國營企業待三年,然後迴避公務員服務法的旋轉門條款,等三年再去民營機構,這條法令規定反而是大開方便門,他詢問李瑞倉是否支持強化管制?
李瑞倉答詢,很多人在財經界闖蕩幾十年了,只要符合法令規定、沒有違法,他們自然可以轉任到相關業界, 繼續為國家社會貢獻,這畢竟也是好事情。
但黃國昌追問,法令顯然有不合理的地方,對於「旋轉門條款」,你贊不贊成加強管制呢?李瑞倉回應,這他不太方便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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