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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檢遭警「大外割」案開庭勘驗密錄器 女師斥警「說謊、荒謬」

    開庭過程包括司改會成員、教授蔡丁貴及多位民眾都來聲援詹慧玲(左)。(記者鄭淑婷攝)

    開庭過程包括司改會成員、教授蔡丁貴及多位民眾都來聲援詹慧玲(左)。(記者鄭淑婷攝)

    2022/11/22 20:37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去年4月被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姓員警盤查,還被以「大外割」制伏上銬逮捕,葉員獲不起訴後詹女聲請再議逆轉起訴,桃園地院今天首度開庭,對於葉員及辯護人主張盤查有據、無不法犯意且符合比例原則,請求予以無罪,詹女當庭強烈表達不滿,斥責葉員說謊,辯護人把黑的說成白的,所有辯詞很荒謬,難道行經旅館、臉頰消瘦者都是嫌疑犯?若警員獲判無罪,還會有多少人受害;全案預計明年1月31日宣判。

    開庭過程包括司改會成員、教授蔡丁貴及多位民眾都來聲援,合議庭勘驗5段密錄器及監視器畫面後,法官詢問葉員盤查依據為何?葉員稱,該處為治安熱點、出入分子複雜,有電子遊藝場、旅館等,見詹女出現在該處,距離某旅館不遠,且她攜帶行李、臉頰消瘦、神情憔悴且疲憊,依據經驗懷疑可能是毒品或失蹤人口,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規定,當時他曾3度來回確認,並非恣意盤查路人。

    法官進一步詢問有無更具體理由?葉員強調因為詹女出現在車站,還攜帶行李出現在旅館周邊,懷疑她可能是失蹤人口,但法官疑問「車站旁帶行李不是常見的事嗎」,至於逮捕依據為何?葉員說,因為詹女出言侮辱他,是妨害公務現行犯。

    葉員辯護人以簡報羅列無罪主張,認為葉員依法執勤,主觀上無妨害自由、強制犯意,而葉員有5年資歷,盤查依據經驗法則,且事發處為治安熱點,葉員曾於此查獲多起失蹤人口等績效,當時詹女跑到路中,葉員基於保護將她壓制在地,過程皆符合比例原則,縱使有誤認的問題,也屬於過失,妨害自由、強制不處罰過失犯,請求予以無罪,以利整體警界維持法續恆定。

    詹女當庭斥葉員說謊「我有拿行李嗎?我根本沒拿」,葉員說法是藐視法庭,她看了辯護人簡報非常生氣,把黑的說成白的,什麼壓制是為了保護她,她也想問,難道經過旅館都是嫌疑犯?來回看了3次就可以認定她有問題?這些說法大大侮辱了她的人權、非常荒謬,看過完整畫面的人都可以判斷是非。

    詹女庭後受訪說,重新再看一次現場畫面,很明顯葉員完全沒有提起發動臨檢的理由,也沒有證明她有危害、立即犯罪的證據,法官也有詢問但葉員根本說不出來,讓她最生氣的是辯護人的簡報,認為警察是合法臨檢、合法逮捕,花很長時間證明自己無罪,這部分她非常不能接受,理由完全混淆視聽、藐視警職法,若判無罪她將會上訴。

    詹慧玲庭後受訪說,重新再看一次現場畫面,很明顯葉員完全沒有提起發動臨檢的理由,也沒有證明她有危害、立即犯罪的證據,若判無罪她將會上訴。 (記者鄭淑婷攝)

    詹慧玲庭後受訪說,重新再看一次現場畫面,很明顯葉員完全沒有提起發動臨檢的理由,也沒有證明她有危害、立即犯罪的證據,若判無罪她將會上訴。 (記者鄭淑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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