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國會闖關 仍難逃憲法官司
2015/09/19 06:00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東京報導〕即使國會通過新安保法,但此一法律是否違反日本憲法第九條「放棄戰爭」的規定,專家所見各有不同,未來勢必面臨反對派提出憲法官司的挑戰。
護憲派學者指出,在非戰憲法下,只承認所謂的「個別自衛權」,只有當日本遭到攻擊時,自衛隊才可以還擊,禁止自衛隊行使「集體自衛權」對日本以外的國家動武,這次通過可以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法案,已構成「違憲」。
其次是,政府只以內閣會議通過的方式,讓本來在非戰憲法下禁止的集體自衛權變成可以行使,限制政府權力的「立憲主義」精神已經受損。護憲派主張集體自衛權既受到憲法約束,所以在行使之前就應先通過國民投票或先修憲才是正道,目前法案雖經國會通過而成立,護憲派人士以「違反憲法第九條」提起訴訟是可以預測的。
主張法案並不違反現行非戰憲法的學者認為集體自衛權是國際法所承認的權利,只要未被禁止就可以行使,這是九州大學憲法學准教授井上武史的看法,他認為日本憲法沒有任何禁止集體自衛權的敘述,因此無法斷定承認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安保法案是違憲的,至於日本政府變更憲法的解釋而承認集體自衛權的行使,井上認為在法律上是可以的,這就是政治所要扮演的角色,也符合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