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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屬於我」 比利時妙齡女求死獲准

2015/06/29 06:00

〔編譯周虹汶/綜合報導〕歐美國家近年湧現安樂死風潮,主觀自認活不下去者亦可求死。2003年將安樂死合法化、每天平均有5人因此安然往生的比利時,3月間再度批准一名身體健康的24歲妙齡女子之求死心願,預定今夏執行。從小就有死亡念頭的她,已將身後事規劃妥當,再度掀起安樂死議題論戰。

21歲起接受精神治療

該名女子「勞拉」(Laura)告訴比利時媒體《De Morgen》,她生長在不健全家庭,並非在父母預期下出生,1歲就沒有母親照顧,被酒鬼父親虐待;她後來只能依靠疼愛她的祖父母,以及也是酒鬼的母親。但勞拉並無生理病症,她熱愛咖啡和電影,可與人正常交際、好友成群,只是她心裡總覺得「生命不屬於我」,6歲就想死去,從青少女時期開始自殘,21歲起接受醫院的精神治療。

比利時法律規定,若因心理因素實施安樂死,必須由醫師評估認可,確定申請人已無法滿足地紓解精神苦痛始可為之。勞拉今年3月終於獲得精神科醫師認可,預計今夏「解脫」。就醫學觀點而言,勞拉狀況並非不治之症,但她個人主觀認為「死亡」是唯一正途,符合比利時安樂死要件,因此得以如願結束內心充滿衝突、沮喪、自我毀滅的一生。

不過,勞拉並非比國首例,過去也有一名64歲婦女因意志消沉而成功求死;還有一名44歲厭食症女患者,向精神科醫師求助後竟遭性侵,同樣選擇安樂死一途。

比利時「聯邦安樂死控制與評估委員會」(Federal Euthanasia Control and Evaluation Commission)指出,該國1年有50至60人因精神問題而選擇接受安樂死,10年來邁向此途的人數翻倍。但比利時民眾多尊重當事人選擇,從未質疑安樂死法運用得過於頻繁。一名不滿母親被安樂死的男子更被眾人責難,批評他將自身需求置於母親心願之上。

全球第一個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是荷蘭,當地2013年因心理因素要求安樂死者高達42人;另有97人因有精神等問題而一心求死,同樣獲准。

加拿大擬合法安樂死

此風潮今年飄洋過海吹至加拿大,加拿大最高法院2月間推翻過去安樂死禁令,允許身心受苦的人接受「協助自殺」,包括自我主觀判斷活不下去者。加拿大「安樂死預防聯盟」(Euthanasia Prevention Coalition)正督促聯邦政府,希望成立評估委員會及增設附加條款,以便再有時間適當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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