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禁令 美大法官傾向維持原判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0日審理TikTok上訴案,據報導,多名大法官都支持國家安全重要性高於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最高院可望維持「不賣就禁」判決。(路透檔案照)
〔編譯周虹汶/綜合報導〕中國智慧型手機短影片平台「TikTok」去年五月控告美國國會四月通過《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之應用程式侵害法案》「不賣就禁」違憲案,繼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上月裁決,該法案並未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護之言論自由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十日正式審理TikTok上訴。美國媒體引述多名大法官說法報導,最高院可望維持「不賣就禁」判決,最快可能下週便有結果。
「不賣就禁」 19日生效
來自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的TikTok被質疑有監控之嫌,被要求必須在本月十九日前脫離字節跳動,否則將在美國的各平台下架。最高院十日首次聽取各方說明,全案焦點在於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疑慮的拉鋸。在持續逾二.五小時的辯論中,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帶頭點明主要擔憂:北京可能在TikTok進行宣傳與蒐集美國民眾的敏感資訊,TikTok代表律師忽視國會對中國操控內容並藉此獲利的關切。
TikTok委任律師法蘭西斯科(Noel Francisco)和代表內容創作者及TikTok用戶的律師費雪,則試圖將重點拉回憲法第一修正案,據此強調「政府不能限制言論」,主張暫時保留國會去年四月通過,並經現任總統拜登簽署的法案,因為候任總統川普廿日就任後,「可能又是不同世界」,呼籲靜候川普上台協商產生新的「政治決議」。
不過,多數大法官支持羅伯茲以國安為重的觀點,超越對美國一.七億名TikTok用戶言論自由受限的擔憂,因為TikTok不僅掌握用戶「所有資訊」,也嚴重影響美國下一代,「隨著時間推移,他們會利用這些資訊來培養間諜,以引誘民眾、勒索民眾,那些從現在起將在聯邦調查局、中央情報局或國務院工作的民眾」,「似乎是對國家未來的巨大擔憂」,充分說明「外國政府,特別是對手,在美國沒有言論自由權。」
大法官中,僅戈蘇奇(Neil Gorsuch)支持「反駁意見」(counter speech)對解決「有問題言論」的重要性,認為TikTok對內容可能遭中國政府操縱已有警告。不過,代表拜登政府的副檢察長普雷洛格(Elizabeth Prelogar)表示,該警告不足以抵銷假訊息傳播,強調中國政府隨時可將TikTok武器化以傷害美國,「外國對手利用其所控制的言論平台」並非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