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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洲首例! 南韓政府抗暖化不力 違憲

    南韓憲法法院29日針對政府減少碳排放計畫做出裁定,指政府未訂出2031年後減碳目標,未能充分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因此違反憲法,代表原告的氣候運動人士和律師對此表示歡迎。(XXX)

    南韓憲法法院29日針對政府減少碳排放計畫做出裁定,指政府未訂出2031年後減碳目標,未能充分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因此違反憲法,代表原告的氣候運動人士和律師對此表示歡迎。(XXX)

    2024/08/30 05:30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南韓憲法法院廿九日針對政府減少碳排放計畫做出裁定,指政府未訂出二○三一年後減碳目標,未能充分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因此違反憲法。韓聯社報導,憲法法院這項裁決,相當於認定政府因應氣候變遷危機不力,可構成侵犯公民享有的環境權等基本權利,在亞洲尚屬首例。

    未訂2031年後減碳計畫 氣候團體提告

    南韓憲法法院針對二五五名原告提出四起有關減碳問題的氣候案件,九名法官以全體一致意見裁定,政府「碳中和基本法」第八條第一款違憲。原告認為,南韓政府馬虎的氣候政策,使公民因易於受未來環境破壞和氣候相關災害之害,人權受到侵犯。

    法官裁決認為,「碳中和基本法」第八條第一款訂下二○三○年溫室效應氣體排放量,比二○一八年減少至少卅五%的目標,政府也矢言三○年將達到比一八年排放量減少四十%,並訂出要在二○五○年達到碳中和,但該條款未訂出二○三一年到四九年間減碳目標,違反保護公民基本權利的義務。

    南韓憲法法院裁定侵犯公民權

    美聯社引述法官李垠厓說法,缺乏二○三一年後的具體減碳方案,未能充分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侵犯原告的環境權,並將「過重負擔轉移到」未來世代,因此違憲。憲法法院要求政府和國會,在二○二六年二月廿八日前更新氣候政策,納入二○三一年到四九年減碳目標計畫。

    青少年氣候倡議團體「青少年氣候行動」(Youth4ClimateAction)二○二○年三月創亞洲之先,就南韓政府減碳計畫提起違憲申訴,主張政府現行計畫無法履行聯合國遏制暖化的「巴黎協定」,將導致下一代居住在惡劣環境中,並且承擔過重的減碳負擔,因此違反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義務。隨後另外三份訴訟提出,包括二○二二年由六十二名幼兒提出的訴訟案,原告包括一名當時僅廿週大、被暱稱為「啄木鳥」的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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