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種族滅絕中 海外維族怒告習近平

土耳其律師組成「東突厥斯坦案律師團隊」,四日針對中國在新疆所犯罪行控告包括習近平在內共一一二名中國官員。圖為一名維吾爾族男子四日在伊斯坦堡司法宮(Caglayan Courthouse)前舉牌抗議中國迫害維吾爾人。(路透)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土耳其「東突厥斯坦(新疆)案律師團」四日為包括九名土耳其公民在內的十九名委託人,向伊斯坦堡檢察長辦公室提出刑事訴訟,控告包括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內共一一二名中國官員,要求為北京當局在新疆觸犯種族滅絕、酷刑及性侵害等罪行負責。
律師團詳列中國政府在新疆的種種罪行,指出聯合國和相關組織的資料顯示,有超過三百萬名維吾爾族穆斯林被關押在集中營,即使沒有犯法也被強制羈押,「廣義上的種族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的要素已經成立,我們在訴狀中陳述的所有罪行都仍在繼續進行。」
適用土國刑法「普遍管轄權」
律師團指稱,由於委託人包括土耳其公民,因此本案適用「土耳其刑法典」中「普遍管轄權」相關規定,「任何外國人在國外做出損害土耳其或土耳其國民的犯罪行為,若此人在土耳其被捕,應依據土耳其刑法典加以懲罰。」
去年十二月九日,由律師、人權專家組成的英國民間法庭「維吾爾法庭」(Uyghur Tribunal)做出不具約束力的裁決,認定中國對新疆維吾爾族及其他少數民族犯下「種族滅絕罪」,而習近平等中共高層「負有主要責任」。
台灣國防安全研究院國安所副研究員侍建宇指出,近年來新疆人權狀況備受關注,但訴諸國際司法途徑並非易事,因為中國是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國際法院難以約束中國行為,中國也不是國際刑事法院(ICC)會員國,不受管轄。針對前述刑事訴訟,侍建宇分析,民事訴訟成功機會相對較高,若法庭裁定與新疆有業務往來的企業應民事賠償,將「直接羞辱中國」,更具象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