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最年輕定罪者 20歲鍾翰林 判囚3年7月
2021/11/24 05:30
二○一六年成立的香港獨派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廿歲前召集人鍾翰林,繼去年底被判侮辱國旗、非法集結罪成並入獄四個月,本月三日再以《港區國安法》最年輕被告身分出庭,對被控分裂國家、串謀發佈煽動性刊物及兩項洗黑錢共四罪中的分裂國家及洗黑錢各一認罪。全案廿三日宣判,鍾翰林被判三年七個月有期徒刑,為因該法下獄的第三名港人。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指出,鍾翰林一六年被他人煽動而積極參與政治活動,後來成為組織者推波助瀾,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宣傳「香港獨立」並「欲以行動開創時代」,為分裂國家等犯行的「積極參加者」。圖為鍾翰林一九年元旦參與「香港未完蛋,希望在民間」遊行。(圖:歐新社檔案照,文:編譯周虹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