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判加籍男死刑定讞 加國譴責
藉機施壓孟晚舟引渡案 加國大使︰此時宣判絕非巧合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中國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十日針對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Robert Schellenberg)被控走私毒品案,駁回謝倫伯格的上訴,維持死刑原判定讞。加國政府立即強烈譴責這項「殘忍與不人道」判決,由於時值加國審理中國華為公司財務長孟晚舟引渡案進入最後階段,加國大使鮑達民(Dominic Barton)說,中國這時將謝倫伯格案定讞,「絕非巧合」。
加美德澳法外交官旁聽判決
遼寧高院裁定,一審對謝倫伯格案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因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加拿大、美國、德國、澳洲和法國外交官十日均旁聽判決,加國駐中大使鮑達民表示,「我們以最強烈態度譴責這項裁決,並呼籲中國赦免謝倫伯格」。他說,加國已「一再向中國表達強烈反對此殘忍且不人道的判決」,且此案是遭「任意」改判死刑。由於加國法院審理孟晚舟引渡案已進入最後一輪聽證,預計二十日結束,中國法院此時對謝倫伯格案裁定死刑定讞,鮑達民說,「我不認為這是巧合」,「是正在進行的地緣政治過程的一部分」。
謝倫伯格 遭控走私毒品
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二○一八年十一月以謝倫伯格走私二二二公斤安非他命為由,一審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謝倫伯格提出上訴,遼寧省高院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裁定發回重審。次年一月十四日,大連市中院重審,僅審理一天就在當天改判死刑。
一審判15年 兩國關係惡化改判死
謝倫伯格一審判決後不久,孟晚舟於一八年十二月遭加國依照美方請求逮捕,加中關係自此一落千丈,謝倫伯格重審被火速改判死刑,也被認為是中國報復加國逮捕孟晚舟。加國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商人史佩弗(Michael Spavor)也在孟晚舟被捕後,在中國被控涉嫌間諜罪逮捕。
鮑達民在高院宣判後與謝倫伯格會面晤談,但未透露雙方談話細節,只說「他(非常鎮定」。鮑達民十日稍晚將轉赴丹東市探視史佩弗,據稱史佩弗案「可能在十一日」宣判,但康明凱案何時宣判仍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