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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六四「有罪」 黃之鋒等人還押

黃之鋒(前中)與梁凱晴(前右)去年六月十九日宣布參與香港立法會選舉。(美聯社檔案照)

黃之鋒(前中)與梁凱晴(前右)去年六月十九日宣布參與香港立法會選舉。(美聯社檔案照)

2021/05/01 05:30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香港民主運動人士黃之鋒等四人因去年「六四事件」紀念晚會,被控參與非法集會罪,四人四月三十日出庭時認罪,原本獲保釋的區議員梁凱晴也遭法官下令收押,令人驚訝。英國廣播公司(BBC)指出,出席香港具指標意義六四紀念活動,首次成為刑事犯罪行為。

原獲保釋 梁凱晴首遭收押

去年六四紀念晚會遭警方以防疫為由禁止,但仍如期舉行,二十四名民主派人士事後因此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與朱凱迪五名被告三十日在區域法院出庭,除了朱凱迪以外的四人各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該罪名最高可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立場新聞」報導,在場旁聽者聽到法官下令四人均還押十分驚訝,紛紛大喊「加油」;黃之鋒回以「我們改變不了世界,但是可以不要讓世界改變自己」。

此案根據「公安條例」起訴,但是主審法官陳廣池為「國安法指定法官」。被告辯護律師指出,四人在集會上沒有暴力、煽動暴力和破壞等行為,也全程戴口罩,並非完全漠視防疫規定;且四人學歷、背景良好,除非別無他法,否則文明社會不應該把這樣有才智的年輕人送進監獄,希望改判社會服務令,或處以緩刑或短期監禁。

不過法官認為此案不適合處以社會服務,下令將四人收押,待五月六日宣判。另外,控方在庭上提到四名被告集會時喊出的「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抗爭口號,突遭法官打斷,指不需在法庭公開場合上複述有政治色彩的口號。

這是梁凱晴首次遭羈押,岑與袁二人之前因民主派初選案被依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遭收押,黃之鋒則因兩起與二○一九年反送中示威相關案件,先後被定罪、判刑,正在獄中服刑。

開庭前原本透露打算認罪的朱凱迪,在稍早的庭訊中臨時改變心意,表示仍在考慮,請求延後至六月十一日與其餘十九名被告一併提訊時答辯,獲法官批准。朱凱迪因初選案遭羈押至今。

香港區議員梁凱晴因去年參與六四紀念晚會,首次遭羈押。(取自梁凱晴臉書)

香港區議員梁凱晴因去年參與六四紀念晚會,首次遭羈押。(取自梁凱晴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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