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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判賠慰安婦 日跳腳

首爾地方法院八日判決日本政府應賠償十二名韓籍前慰安婦每人一億韓元。日方對此強烈反彈,同日急召南韓駐日大使南宮杓至外務省,表達日本政府的抗議立場。圖為南宮杓回答記者提問。(美聯社)

首爾地方法院八日判決日本政府應賠償十二名韓籍前慰安婦每人一億韓元。日方對此強烈反彈,同日急召南韓駐日大使南宮杓至外務省,表達日本政府的抗議立場。圖為南宮杓回答記者提問。(美聯社)

2021/01/09 05:30

判賠每人1億韓元

〔編譯茅毅/綜合報導〕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八日就十二名韓籍前慰安婦向日本政府求償案,判決日本政府應該賠償每人一億韓元(約二八二萬台幣)。本案乃南韓首次就其國民針對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的慰安婦遭遇向日本政府求償案做出宣判。南韓政府表示尊重判決結果,將盡全力恢復受害者的名譽及尊嚴。日本首相菅義偉強調,主權國家無須服從其他國家的司法判決,這是國際法的規則,南韓法院理應駁回訴訟。日本政府絕對無法接受該判決。

日主張國際法主權豁免

南韓法院指出,國際法上的「反人類罪」並不適用外國主權豁免原則。已故韓籍前慰安婦裴春姬等十二人於二○一三年八月先就其遭遇,在南韓法院聲請調解。日本政府則援引主權豁免原則,拒絕收受訴訟文書,亦未派員出庭。在調解不成立下,一六年提交審判,二○年四月才開始審理。另針對已故的郭藝南等二十名韓籍前慰安婦的求償案,南韓法院預定十三日做出一審宣判。

日召見南韓大使抗議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加藤勝信則重申國際法上的主權豁免原則,日本無須服從南韓的司法判決,也不考慮上訴。外務省並召見南韓駐日大使南宮杓,對判決表達抗議、深感遺憾與絕對無法接受。外務省高官抨擊該判決在國際法及常識上,皆屬毫不合理。

日本政府指稱,有關日、韓間的請求權問題,已由一九六五年的「日韓請求權與經濟合作協定」,「達成完全而且最終的解決」。二○一五年也由南韓前總統朴槿惠政府和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政府達成「慰安婦協議」,確認「最終而且不可逆的解決」。

日本前駐荷蘭大使東鄉和彥表示,若南韓法院為執行判決,沒收日本政府在南韓資產,日韓將無法維持正常外交關係。南韓梨花女子大學教授李雷夫表示,這將使美、日、韓三方合作因應北韓和中國的計畫複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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