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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國7人權專家批港國安法 侵害司法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OHCHR)的七名專家聯名致函中方,直言《港區國安法》不符中國在國際法下承擔的法律義務。圖為《港區國安法》六月三十日強行上路隔天,民間年度「七一遊行」首度在該法恐嚇下進行,當天活動未獲警方核准,合計三七○人被捕。(美聯社檔案照)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OHCHR)的七名專家聯名致函中方,直言《港區國安法》不符中國在國際法下承擔的法律義務。圖為《港區國安法》六月三十日強行上路隔天,民間年度「七一遊行」首度在該法恐嚇下進行,當天活動未獲警方核准,合計三七○人被捕。(美聯社檔案照)

2020/09/05 05:30

〔編譯周虹汶/綜合報導〕針對中國六月三十日強行實施《港區國安法》,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OHCHR)特別報告員奧拉寧(Fionnuala Ní Aoláin)等七名專家,九月一日罕見聯名致函中方,直言此法不符中國在國際法下承擔的法律義務,並對此立法嚴重危及基本自由與權利、「關鍵層面缺乏精確性」表示關注。

洋洋灑灑的十四頁公開信,以法律分析的角度切入,點出《港區國安法》恐遭濫用於起訴香港「非法」政治運動人士、似乎破壞香港法官和律師的獨立性及言論自由權等疑慮,發給中國政府的四十八小時後,透過聯合國網站公諸於世。

任何形式批評都當犯罪

七名專家於信中強調,「基本自由」包括意見和表達自由權、和平集會權利,卻恐受《港區國安法》「不當侵犯」,此法也似乎把表達自由及對當局的「任何形式批評」都當作犯罪。此外,該法第三十八條明訂「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他們敦促中國解釋如何據此實施「域外管轄權」並合乎中國對《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承諾,同時呼籲中國任命一名「完全獨立的審查員」,檢視《港區國安法》是否符合中國在人權上的國際義務,甚或對這項立法加以「重新考慮」。

中駁國安法不是人權問題

對於OHCHR上述指控,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四日反擊表示,「香港國安立法根本不是人權問題。制定香港國安法的目的是,堵塞香港特區在國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防範、制止和整治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四種犯罪行為」,聲稱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不受任何影響」,因此受到「普遍支持和歡迎」。

華春瑩還反咬「一些人罔顧事實,惡意誹謗中國的人權狀況,公然將人權問題政治化」,「奉勸這些人切實尊重《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摒棄無知、偏見和雙重標準,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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