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PO文把關不力 澳洲要罰社群
澳洲四日通過立法嚴懲未能迅速將暴力與極端內容下架的社群媒體及其公司高層,據信是受到上月紐西蘭槍手透過網路直播清真寺大屠殺的影響。圖為紐西蘭救護人員上月十五日將一名傷者抬出發生槍擊案的清真寺。(美聯社檔案照)
〔編譯張沛元/綜合報導〕澳洲國會四日以壓倒性票數通過一項爭議性法案,未來包括臉書與YouTube等社群媒體及其高層,必須為迅速撤除暴力或極端等「令人憎惡」的內容負責,否則將面臨重罰與牢獄之災。為三月中紐西蘭槍手網路直播清真寺大屠殺來,全球第一個要求社群媒體為其內容負責的法律。科技公司、政策專家與法界人士痛批該法有違民主、打擊媒體自由,甚至可能損及澳洲投資。
新法挨批打擊媒體自由
新法規定,未來未能迅速撤下有關恐怖主義、謀殺與其他嚴重犯罪之影片的社群媒體公司,將遭重罰七百五十萬美元(約台幣二.三億),或是該公司全球年營業額的一成(數十億美元),至於該公司高層最重可被判處入獄三年;全球任何一個社群媒體平台如果發現他們正在直播「發生在澳洲的可怕暴力行為」,卻未能通知澳洲警方,將被處以五十九萬七千五百美元罰款。
澳洲總理莫里森表示,大型社群媒體公司有責任採取所有可能的行動,以確保其科技產品不會遭恐怖份子利用;檢察總長波特(Christian Porter)則說,此一立法很有可能是全球首例。預料澳洲隨後會有諸多相關措施,大型社群媒體將逐漸被視為出版者,使之必須為出現在該平台上的任何內容負起法律責任。
澳洲在野黨勞工黨雖曾對該法表達嚴重疑慮,但最後還是投下贊成票,與澳洲去年底通過另一項爭議性法案的做法一致。澳洲去年底通過反加密法,規定在必要情況下,科技公司無須通知用戶可逕向有關政府部門提供已解密的用戶資料,藉此打擊恐怖主義、販毒、兒童色情與走私;如今又通過立法懲罰社群媒體,澳洲因而在規範社群媒體公司的風潮中獨步全球。不過,由於裁定社群媒體公司是否夠迅速撤下冒犯性內容的是陪審團,新法也引發如何執法的質疑。
社群科技業界與專家對在兩天內闖關成功的新法大為不滿,痛批是未經深思熟慮的「直覺反應」與「心懷不軌」。代表Google、臉書、推特、亞馬遜與其他社群媒體的澳洲業者「數位工業集團」總經理博斯說,每秒上傳網際網路的內容何其多,迅速撤內容極其複雜,需要與科技業、法律專家、媒體與公民團體磋商,無法在本週內就做到…,「像澳洲這樣的民主國家不是這樣立法的」。
嚴懲社群媒體新法的影響,包括科技公司必須研發新工具,以便能在每秒上傳到其平台的大量資訊中,迅速偵測到必須立刻撤下的不當內容;這對無力研發這類工具、但往往是極右派份子最常使用的小型社群媒體,如4Chan與8Chan,會是一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