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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律師獲釋 老到妻子認不得

二○一二年的李和平(左)和被釋放後的李和平(右)判若兩人。(取自網路)

二○一二年的李和平(左)和被釋放後的李和平(右)判若兩人。(取自網路)

2017/05/15 06:00

〔編譯陳正健/綜合報導〕二○一五年被捕的中國知名維權律師李和平九日意外獲釋,但他在獄中被迫整個月戴上刑具,並遭強迫灌藥不得睡覺,返家後暴瘦憔悴、滿頭白髮,與被捕前形成強烈對比。他的妻子王峭嶺形容,幾乎認不得自己的丈夫。

據報導,李和平在拘押期間被戴上手銬和腳鐐,中間連上短短的鐵鏈,有如中世紀地牢的監禁方式,中國警方以此消磨被拘留者的意志。王峭嶺痛訴,二○一六年五月,李和平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被戴上此種刑具,這意味他不能直立,只能維持佝僂姿勢,睡覺時亦是如此,一個月裡每週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時都受此折磨。

獲釋後的李和平驚人地消瘦、蒼老,彷彿「老了十幾歲」,體重也不足五十公斤。王峭嶺透露,李和平在拘押期間被強行灌藥,在服藥後感到肌肉疼痛、思緒模糊。另外,警方不讓他睡覺,不分晝夜地進行訊問令他精疲力竭,一天內強迫他站立十五小時,不能移動。

對此,國際特赦組織中國問題研究員倪偉平(William Lee)痛批,這些虐待手段可被視為酷刑,以精神和肉體迫使李和平認罪。中國既然加入聯合國「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便應立即啟動公正調查,評估是否有酷刑折磨發生。

一九七○年十月出生的李和平是北京著名維權律師,常為持不同政見者、強制拆遷受害者、法輪功及弱勢群體等爭取權益,於一五年「七○九大抓捕」事件中被捕。當局指控李和平利用網路和接受外國媒體訪問,損害和攻擊國家政權及司法系統。四月二十八日,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決李和平三年徒刑,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法院公告聲稱,李和平當場表示服從判決,不會上訴。李和平獲釋返家,正好是十天上訴期剛過。不過,王峭嶺堅稱,李和平從未認罪,只是害怕在獄中枉死,再也見不到家人,才與當局達成秘密協議。據稱李和平承諾不再從事法律工作,也不再受訪。便衣警察仍在李家周圍監控,王峭嶺在受訪途中也被跟蹤。

除了李和平,「七○九大抓捕」事件的另一名維權律師謝陽,也曾遭此酷刑。他表示,自己遭到毆打,被戴上手銬和腳鐐,被迫長達數小時不能移動。據「人權觀察組織」調查,中國曾有人受此折磨長達八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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