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黎智英判囚20年還不夠! 港府申請充公財產 員工取回欠薪仍未明

    2026/04/08 13:5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判20年。(法新社資料照)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判20年。(法新社資料照)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國安法》遭重判20年,香港政府繼2023年取消壹傳媒的上市地位,近日再向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的財產,官方未透露具體金額。消息指,有關法庭聆訊已排期於今年7月8日進行;不過,港府先後解散《蘋果日報》3間公司,惟未提到充公所得會否作為發還員工欠薪。

    綜合媒體報導,港府2日根據《香港國安法》及《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交申請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根據香港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定於7月8日進行,預計需時1小時。

    港府當日在公報中表示,根據《國安法》第32條,「因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而獲得的資助、收益、報酬等違法所得以及用於或意圖用於犯罪的資金和工具,應當予以追繳、沒收」。並稱,上述充公令可以防止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其同謀或其代理人運用其罪行相關財產,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切斷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資金鏈,並削弱其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能力。

    港府並未公布申請充公財產的明細項目,甚至是在法院下班前7分鐘才發出公報,意味媒體最快要在今(8)日復活節假期後才能前往法院查閱相關稟狀。

    港府在2020年底拘捕黎智英後,時任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2021年5月凍結了時值約港幣4億、由黎智英持有的約71.26%壹傳媒有限公司股份,以及其擁有的3間公司的銀行帳戶財產,約合1800萬港幣,導致《蘋果》無以為繼,更欠下數百名員工薪資。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國際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