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中國籍香港大學生找槍手考托福 法院判刑3個月

    2026/02/04 16:2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1位中國籍香港大學生因找槍手代考托福,遭香港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圖為IBT托福考試示意圖,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1位中國籍香港大學生因找槍手代考托福,遭香港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圖為IBT托福考試示意圖,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香港嶺南大學1位中國籍學生因為找人代考托福測驗(TOEFL),加上沒有真誠悔意,2日遭法院判刑3個月;法官判刑時還批評被告把犯罪的責任推給中國社會的價值觀。

    綜合港媒報導,被告為22歲的黃鑫怡,在嶺大修讀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社會科學學士,前年(2024年)畢業,而她畢業前按照校方規定,取得托福測驗87分或以上。

    嶺大於2024年5月收到被告的托福測驗表,後來發現有問題,被告其後被捕,供稱找人在柬埔寨代考托福測驗並支付了300美元(約新台幣9465元)。

    據報導,當時同案的還有另外1位中國籍學生,24歲的賈鵬,他承認在馬來西亞請人代考托福測驗,此前已被法院判刑3個月。

    香港屯門裁判法院2日就黃鑫怡的案件進行宣判,裁判官看過感化官的報告後表示,女生的悔意流於表面,且有根深蒂固的價值觀問題;法官又說,不能接受任何人以欺騙所得的資格來求職或升學,這等同「洗黑錢」般「洗學歷」。

    報導表示,辯方聲稱被告在中國長大,價值觀或受到環境影響,但裁判官提醒辯方,被告的價值觀不能代表中國,中國也有用功的學生。

    裁判官又說,被告的行為比抄襲文章更嚴重,且由於本地欺騙學校的個案與日俱增,刑罰需具阻嚇性,以4個半月為量刑起點,在「認罪扣減」後判她入獄3個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國際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