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引用「23條」禁2民主派組織 連捐款也最高判囚14年
2025/12/02 14:40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
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引用國安法條款發出禁令,聲稱此舉對於「維護國家安全」是必要的。(歐新社資料照)
香港政府持續加大對異議聲音的打擊強度。香港保安局2日宣布,依據去年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俗稱基本法23條),禁止兩個民主派組織在香港運作。根據憲報公告,任何身為這些組織成員、或向其提供資金援助的人士,將面臨最高100萬港元(約新台幣404萬元)罰款及14年監禁的重刑。
據《法新社》報導,遭到港府點名禁止的兩個組織分別為「香港議會」(Hong Kong Parliament)與「香港民主獨派聯盟」(Hong Kong Democratic Independence Union)。保安局長鄧炳強引用國安法條款發出禁令,聲稱此舉對於「維護國家安全」是必要的。
由於這兩個組織主要在海外透過社群媒體運作,成員多流亡國外,外界尚不清楚禁令對其海外營運的實質影響。然而,這項禁令的法律效力主要在於切斷其與香港本地的聯繫,任何在港人士若被認定為成員或對其進行捐款,都將面臨嚴厲的刑事責任。
19歲女拍片宣傳 遭判刑1年
事實上,這波整肅行動早已展開。部分海外成員已被列入香港警方的通緝名單或懸賞名單。而在香港本地,一名年僅19歲的女子因參與拍攝兩段宣傳「香港議會」的影片,承認「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名,上個月被判處入獄1年。
北京在2019年香港爆發大規模民主抗爭後,於2020年實施《港區國安法》。去年,香港立法會進一步通過了被稱為「基本法23條」的在地國安法,增設了五類新罪行並加重了對煽動罪的刑罰。
官方數據顯示,截至11月初,香港已有348人因涉嫌各類國安罪行被捕,其中172人遭定罪。此次針對海外組織的禁令,被視為港府進一步利用法律工具,阻斷海外抗爭力量與本地社會連結的最新舉措。
熱門賽事、球星動態不漏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