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加國法院判決:比中指是「天賦權利」 受憲法保障

羅馬尼亞布加勒斯特4日一場示威活動上,示威者舉出比中指的手勢。(法新社)

羅馬尼亞布加勒斯特4日一場示威活動上,示威者舉出比中指的手勢。(法新社)

2023/03/10 18:26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對人「比中指」或許不禮貌,但是根據加拿大法院近日的一項判決,這種行為是加拿大憲法保障下的言論自由權利。

《法新社》和加國媒體《溫莎星報(The Windsor Star)》8日、9日報導,加國魁北克省法官加利亞薩托斯(Dennis Galiatsatos)2月24日針對一名蒙特婁男子被鄰居控告騷擾案,做出這樣的判決。判決書中說,「對人比中指並不是犯罪,這一點十足明確」。

被告是54歲教師艾普斯坦(Neall Epstein),育有兩個孩子,和34歲鄰居納卡舍(Michael Naccache)早有嫌隙,2021年5月18日散步返家時被警方以涉嫌騷擾為由逮捕。當天稍早,納卡舍拿著電動工具對艾普斯坦「做出威脅舉動」,遭艾普斯坦比出兩隻中指;納卡舍說,艾普斯坦還比出割喉手勢,他擔心自己性命有危險,因而報警提告。

加利亞薩托斯在26頁的判決書中說,比中指這個手勢「是天賦的權利、是憲法保障下每一個加拿大人都有的權利」,「這手勢或許不文明,或許不禮貌,也或許並非紳士行為……然而,它並沒有引發刑事責任」。

針對納卡舍所說擔心艾普斯坦對他性命造成威脅,法官也不認同,反問「根據什麼理由,害怕艾普斯坦可能殺人?他和小孩靜靜地散步?在街上與其他年輕父母寒暄?若是這樣,我們所有人都應該害怕我們的鄰居在等待時機要殺人」。

法官並指,根據庭上所見證據,反而是原告偷拍過被告和其他鄰居,甚至原告同住的父母曾有過針對鄰居的危險駕駛行為,好幾次因此與被告在內的多名鄰居起爭執。

加利亞薩托斯還斥責原告,為了一點小爭執就驚動警方、提告,他說,儘管案件不會如俗話所說「真的被丟出去」,但是在此案,要不是開庭處沒有窗戶,否則「法庭真的想把案件卷宗從窗戶丟出去」。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國際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