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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前教授莫世健涉性侵逆轉判6年 被害女學生恐討不到賠償金

澳門法院裁定,前澳門大學法學院研究生院長莫世健性侵罪成判處6年徒刑,並須賠償被害女學生10萬澳門元(約新台幣35萬元)精神撫慰金。圖為澳門大學。(彭博)

澳門法院裁定,前澳門大學法學院研究生院長莫世健性侵罪成判處6年徒刑,並須賠償被害女學生10萬澳門元(約新台幣35萬元)精神撫慰金。圖為澳門大學。(彭博)

2021/01/26 18:2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澳門法院裁定,前澳門大學法學院研究生院院長莫世健性侵罪成立,判處6年徒刑,並須賠償被害女學生10萬澳門元(約新台幣35萬元)精神撫慰金。不過莫疑似已經離開澳門,法界人士指出,女學生可能連賠償金都討不到。

根據《立場新聞》報導,莫世健涉性侵案自2019年開始審理,當時認為莫世健沒有違反被害人意願使用暴力強迫親密行為,2月15日解除莫世健強制羈押措施,宣判獲無罪釋放。

2021年14日,法院審議後認為,莫世健的行為完全符合《刑法典》第 159 條第 2 款所規定和處罰的對無能力抗拒的人的性侵犯罪名,上訴法院可予以改變。因此裁定檢察院上訴理由部分成立,判處莫世健6年徒刑,並向被害人支付10萬澳門元的精神損害賠償。但現又傳出莫已經離開澳門。

據報導,法界人士指出,若莫世健已經離開澳門,當事人可能連10萬澳門元的精神撫慰金都討不回,法界人員也質疑,難道性侵賠償金只有這個價格?「那是一個可悲的數字,一塊處女膜只值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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