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一貪官」提上訴沒用! 賴小民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2021/01/22 00:5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坐擁100名情婦、有「中國第一貪官」之稱的中國華融前黨委書記兼董事長賴小民受賄17.88億餘元人民幣(約77.5億新台幣),一審遭法院判死後提出上訴,21日天津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二審維持死刑判決,並已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綜合中媒報導,賴小民2019年2月被依受賄、貪污、重婚等罪嫌起訴,今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賴小民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以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在一審宣判後,賴小民提出上訴,由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在21日做出二審判決。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賴小民行為構成受賄罪、貪污罪、重婚罪,應數罪並罰,雖然賴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綜合其受賄罪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天津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據悉,賴小民遭起訴後,被人爆料起底,指他廣納100多個情婦,身分各異,有普通人,也有知名女星;賴小民將她們分配在旗下的公司裡,讓情婦們成為公司的高級主管、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等等,還會依照親密程度排編號稱呼,足見人數眾多。
據稱賴小民將100多個情婦都安置在同個社區裡的100多個套房中,而每個孩子見他都喊爸爸,更神奇的是,這些情人都和諧相處,沒有出現任何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