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也違反國安法?香港親中媒體批「黃廠」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肆虐下,香港2月開始出現口罩荒,之後才陸續出現本地口罩廠,口罩供應出現曙光。但北京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中聯辦)控制的大公文匯傳媒集團指控,販售黃色口罩與反政府抗爭相關產品的店鋪「黃廠」(Yellow Factory), 企圖延續港人的反政府思想,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敦促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查封店舖、拘捕店主、負責人和售貨員。
報導批評「黃廠」是打著「抗爭色」的口罩廠,Logo設計有黃頭盔、眼罩和口罩,部分口罩為黃色,還印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英文簡寫「F.D.N.O.L」。此外,「黃廠」近日推出多款以「和你返學」、「和你上班」等不同主題的系列口罩,聲稱要在校園延續「抗爭精神」,是荼毒青少年。
報導引述親北京的「民主建港協進聯盟」(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的說法,黃廠店鋪裝修有明顯政治傾向,「康復香港,時代抗疫」等口號「充滿暗示性」,企圖「打擦邊球」,刻意挑戰國安法底線。
香港媒體報導,「黃廠」是在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梁耀忠牽線下,主要由「反送中」運動抗爭者營運,由網路走向實體,先後在旺角和銅鑼灣開店,一方面讓民眾購買口罩,另一方面也提供平台,讓理念一致的抗爭者出售產品,進一步壯大「黃色經濟圈」。
黃廠銅鑼灣店展示由「女武神」原作者所畫的「新女武神」,加入聲援12名被捕港人及鎮暴警察粗暴扯跌懷孕女士和拘捕12歲少女畫面,有「我哋真係好X鍾意香港」口號,還有貼滿港人訴求的「連儂牆」。黃廠產製的口罩外層以黃色物料製作,印上「Five Demands Not One Less(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縮寫「F.D.N.O.L」。
大公文匯報導還引述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的說法,指控口罩包裝「以取巧方式宣揚『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劣念」,煽動鼓吹「港獨」、「自決」,店主、負責人及售貨員可能觸犯「國安法」第20條「分裂國家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23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情節嚴重者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9、10條的「煽動意圖罪」,最高可處3年監禁等。
傅健慈還聲稱,根據「商品說明條例」第5條第3款規定,任何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提供的貨品的宣傳品,或任何商戶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的宣傳品,不符合根據本條所訂立的任何規定,發布該宣傳品者即屬犯罪,前者一旦定罪,可罰款50萬港幣(約188萬台幣)及監禁5年;後者一旦定罪,可罰款10萬港幣(約37.6萬台幣)及監禁2年,敦促國安處及執法部門嚴正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