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新法「秘密警察」允許外地人擔任 民憂上演香港警暴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澳門「司法警察局修訂案」將於10月12日生效,由於該法案容許澳門政府隱瞞執行特殊任務的人員名單,也讓中國當局可直接派人到澳門進行不受限制的秘密行動,民眾因香港警暴例子,對法案感到不安,憂心言論空間更進一步被限縮。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澳門立法會於上月通過「司法警察局修訂案」,當中最具爭議的部分就是此後允許澳門政府不必對外公布國安執法人員名單,而所謂國安執法人員也就是俗稱的「秘密警察」。澳門政府對此解釋,由於執法人員將負責處理國家安全等情節重大的案件,部分人員因勤務需要,必須隱瞞身分,隱瞞名單是出於保護執法人員人身安全的考量。
根據澳門保安司解釋,申請豁免公布的特殊任務人員名單,除了「偵查員」按規定必須是澳門永久居民,外僱與其他技術人員,只要具備特殊職務需要的技能,都可以擔任司法警察局的一般公務員。
澳門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表示,傳統上,澳門所有公務員任命與升遷都會在政府公報上刊登,如果一方面容許澳門政府聘用中國人士到澳門擔任特別職務,另一方面又不用刊登在政府公報上,這樣就不免有「秘密警察」嫌疑,澳門民眾擔心該條款被濫用。
澳門立法會議員林玉鳳表示,據她理解,此類不公布名單的特殊任務人員類似香港的「臥底警員」。由於澳門本地警員的資歷和能力,可能被認為不符合國家任務的要求,因此將來澳門保安司也許會與中國政府合作,派遣被認為合適的人才到澳門入職,而這些人士甚至會擁有不受澳門政府制約的權限。
林玉鳳透露,由於受到香港的政治氣氛影響,澳門不少民眾對「司法警察局修訂案」感到不安,法案生效之後,當局不應濫用,執法也不宜政治化,以免破壞警民互信關係,出現白色恐怖。
媒體人方俊表示,澳門一直都是一個「很乖的地方」,而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要通過這樣的法律,無疑就是希望透過對言論的控制,讓澳門市民比現在「更乖、更聽話、更服從」。
方俊指出,新法底下,那些秘密警察可以隨意抓人,「你到底是誰?你的警察編號是什麼?」現在這個就沒有。就等於過去一年在香港看到的「警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