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惱港府被發通緝令 羅冠聰:罪名可能只是太愛香港
首次上稿 7/31 23:59
更新時間 8/1 06:3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實施「香港版國安法」至7月31日屆滿1個月,港府正式依該法通緝6名「亂港分子」,當中包括「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羅冠聰因支持香港自由行動、會見美國國務卿龐皮歐因而惹惱港府,他對此回應,「我們的罪名可能只是太愛香港」。
根據中國官媒《中新社》報導,香港警察在「香港版國安法」實施1個月之際,依照該法將對6名香港公民判定為「亂港分子」並正式發出通緝令,當中包括前不久在英國與美國國務卿龐皮歐(Mike Pompeo)會面的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但英國7月21日已經宣布「無限期中止與香港引渡條例」。
羅冠聰7月31日深夜在臉書回應,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罪名」是甚麼,也覺得已無關重要,畢竟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或者最終的答案,只是因為太愛香港。2014年起,從學生領袖當到立法會議員,再變成階下囚,接著參與國際倡議工作,從沒一刻背棄香港人的價值以及民主盼望。
羅冠聰說,若在6年前問起清澀的自己,也許很難相信在2020年中共完全擁毀香港的時空下,自己會身在遙遠的他方,真正的歸家無期,從離港的瞬間已準備流亡海外,現實降臨在眼前時,其實也會失落、無奈和恐懼;在國家機器面前,有誰能真的完全免去恐懼?但人們要如何回應恐懼,卻是可以選擇的。
羅冠聰表示,自己選擇用行動面對,不斷主張香港應有民主、自治,同時外國應對中港侵害人權官員制裁,國際社會也應積極回應新彊集中營、香港自治崩塌等狀況,就算這些倡議讓羅身陷港府通緝令,也都不會改變羅的堅持,連如此溫和的主張都無可容之地,那更突顯中共殘暴治港的荒謬。
羅冠聰說,「我很愛香港,愛她的土地、文化和氛圍,但我更愛香港人的價值,以及每位在這片土地上紮根生存的人的未來。這是遠大於我個人的榮辱得失,以及長期漂泊在外的代價,所以我願意承擔。」羅期盼各界要繼續對抗,白色恐怖,不要自我設限,別立即棄守仍可守護著一定程度自由言論的地方。為了怕有其他人牽連,羅冠聰也重申,自己的行動與任何人無關。
羅強調「我離港後已沒有聯絡我的親人,在此亦正式與他們斷絕關係,不再往來。我亦會在能力範圍內保障自己的安全,希望各位不用擔心。前路茫茫,總有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