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菸草專賣局副局長16年收賄3.7億 遭判無期徒刑、沒收財產
中國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今(18)日公開宣判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趙洪順收賄案,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趙洪順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擷取自人民法院報微博)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今(18)日公開宣判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趙洪順收賄案,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趙洪順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綜合中媒報導,趙洪順2002年至2018年利用擔任國家煙草專賣局經濟運行司副司長、安徽省煙草專賣局副局長、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展計劃司司長、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個人和有關單位在承攬菸標印刷和煙草廣告業務、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032.4309萬元(約新台幣3.77億元)。
法院認為,趙洪順行為已經構成受賄罪,而他收賄款項特別巨大。有鑑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從輕處罰,法庭因此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