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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反抗》港法院頻繁頒布禁制令 學者:用詞模糊、變相自創法律

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張善喻今(9)日批評法院近期頒布之臨時禁制令用詞不明確,等於變相繞過立法會自創法律。(圖擷取自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官網)

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張善喻今(9)日批評法院近期頒布之臨時禁制令用詞不明確,等於變相繞過立法會自創法律。(圖擷取自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官網)

2019/11/09 18:4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法院近期頻繁頒布禁制令,包括禁止公開警員及其眷屬資料,並禁止在網路社群發佈使用暴力、毀損財物言論等。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張善喻今(9)日批評,這些臨時禁制令涵蓋範圍廣泛,除限制言論自由外,許多用詞不精準明確之處,等於變相繞過立法會自立新法。

《立場新聞》報導,香港法院近期數次應律政司申請,頒布臨時禁制令,包括禁止公開警員及其眷屬的選民資料,以及禁止在網路社群發佈使用暴力、毀損財務之言論等,引起各界批評。

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張善喻,今(9)日也批評這些禁制令涵蓋範圍太廣,除限制言論自由外,條文中用詞不精準明確的地方,更變相等於繞過立法會自創新制,有主觀解讀的問題。

張善喻表示,例如禁止公開警員及其眷屬個資的條文中,任何威脅、騷擾、恐嚇、煩擾警員及其眷屬的行為也屬違法,前三者是明確的法律術語,但「煩擾」(pester)在法律上並不存在。

所以張教授質疑,什麼是「煩擾」?如果將員警近距離對示威者使用武力的影音公開,算不算「煩擾」警務人,因而構成藐視法庭的犯行呢?這簡直是便相繞過立法會,自立新法,不受人民代議士的監督。

此外,另一禁制令限制市民不許在網路上發表任何「促進」(promote)、「鼓勵」 (encourage)或煽動、威脅暴力的內容,同樣地張善喻質疑,什麼是「促進」和「鼓勵」呢?在網路上稱「以血肉築成新的長城」、「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殺無赦」或「革命尚未成功」,是否會被視為促進和鼓勵?

張善喻再退一步而論,如果有人在網路上凸顯某集團高層的言論,致使該集團旗下餐廳或商店遭到破壞,這算「促進」或「鼓勵」暴力行為嗎?那到底是原本說話的人該負責,還是在網路上傳播消息的人?

最後,張教授認為香港法院所頒布的臨時禁制令確實讓人擔憂,並與友人互勉道,他曾在校園塗鴉上看見:「今時今日為何還要讀法律?」但他認為,恐怕就是因為身處這個大時代,更加應該讀法律,才能讓香港有更好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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