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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為何不朝四肢開槍? 警務副處長:打軀幹最容易中

香港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今日出席記者會時聲稱,為了要即時解除威脅,所以應射擊「最容易打中」的部位,而非手腳。畫面中鐵捲門前員警正要朝學生開槍。(圖擷取自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香港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今日出席記者會時聲稱,為了要即時解除威脅,所以應射擊「最容易打中」的部位,而非手腳。畫面中鐵捲門前員警正要朝學生開槍。(圖擷取自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2019/10/02 21:0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員警昨(1)日在荃灣以實彈近距離擊中何傳耀中學曾姓學生左胸,命中位置距離心臟僅3公分,包括用槍時機、射擊部位等均引發巨大的爭議。香港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今日出席記者會時辯稱,為了要即時解除威脅,所以應射擊「最容易打中」的部位,而非手腳。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外界質疑為何不射向對方的手、腳,而要射擊胸部?鄧炳強稱,員警必須向最有效、大面積的地方開槍,「打軀幹的地方,最易打中,因為要即時制止危險,解除威脅。」鄧炳強稱,射擊軀幹此一原則「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樣」

鄧炳強又稱,員警當時命在旦夕,沒辦法選擇別的武器,也沒有時間和機會朝天鳴槍示警,必須即時開槍,「只有一個選擇,馬上將危險解除,如果是遠距離,就可以不用手槍。」

謝振中又指,社會上有些人指控警方行刑式開槍,是「歪曲事實」。謝振中又說,這些人無受過專業槍械訓練,質疑又有什麼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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