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特首稱「政策聲明」保障人權 港大學者:會誤導市民
香港《逃犯條例》的修正法案明日將送進立法會二讀,該條例遭批未將人權保障納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10)日發表聲明聲稱會以「政策聲明」保障,亦有法律效力;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在節目指出,「政策聲明非承諾,認為有關作法會誤導市民」。(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逃犯條例》的修正法案明日將送進立法會二讀,該條例遭批未將人權保障納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10)日發表聲明聲稱會以「政策聲明」保障,亦有法律效力;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在節目指出,「政策聲明非承諾,認為有關作法會誤導市民」。
《逃犯條例》的修正法案遭批未將人權保障納入,如審訊要公開進行、受刑事審訊前應視為無罪、有權自己選擇律師和有翻譯在場等,林鄭月娥昨日表示將以「政策聲明」加強人權保障,據《香港01》報導指稱,張達明今(11)日在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指出,「政策聲明非承諾,政府可以做亦可以不做,而法庭屆時也不會要求政府作出解釋,認為有關作法會誤導市民」。
張達明批評政策聲明的作法,跟5月底時呈交給立法會的內容相同不變,且此舉無非就是不願意將保障人權的要求加入條內。加上政策聲明非政府承諾,政府可以做也可以不做,他續稱,如果政府到時候決定不加入條例所提及的限制移交條文,法庭也不會要求香港當局解釋。因此,他批評此舉是誤導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