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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扣7600萬、洗錢、假離婚 中國貪醫栽了

中國杭州市富陽法院認為,孫志龍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已構成受賄罪。(圖擷取自網路)

中國杭州市富陽法院認為,孫志龍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已構成受賄罪。(圖擷取自網路)

2019/06/04 13:0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副院長孫志龍,利用職務之便,前後多達196次收受非法藥品回扣,總金額高達1676萬人民幣(約7628萬台幣),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其有其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約910萬台幣)。

綜合中媒報導,被告人孫志龍在2007年到2018年間利用其擔任醫院急診科主任、藥事委員會成員及副院長等職務時,引進新藥、使用藥品時都為藥品公司圖利,並冒用他人名義幫藥品公司推薦多種藥品,先後多達196次透過轉帳、現金等交易方式收受藥品公司回扣,洗錢的帳戶更多達20多個,皆是親友名下的帳戶。

孫志龍為了躲避偵查,更在2013年時與妻子策劃假離婚,並將大部分財產登記於妻子名下。在2018年時孫志龍因賭博被行政拘留,擔心事跡敗露,他開始一一註銷洗錢的帳戶,更將帳本、手機、硬碟等相關證據銷毀。

孫志龍最終仍逃不過相關單位偵查,經富陽法院一審宣判,依收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約910萬台幣),並將贓款全部沒收。

孫志龍一審判決書,依收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約910萬台幣)。(圖截取自中國裁判文書網)

孫志龍一審判決書,依收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約910萬台幣)。(圖截取自中國裁判文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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