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簽協議?看看西藏《十七條和平協議》最後換來什麼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兩岸和平協議》議題近期討論火熱,有觀點拿中共與西藏簽署的《十七條和平協議》作比較。藏人行政中央駐台代表達瓦才仁表示,當年西藏戰敗,中國給出優渥條件和承諾並要求簽約,原以為西藏的宗教、文化、民族將因此受到保障,卻換來肆無忌憚的壓迫、達賴喇嘛的流亡。他表示,台灣人和西藏人不一樣,還有選擇權,「我想台灣人民會用選票,會用他們的民主制度會做出回應。」
《西藏之聲》報導,1950年中共打敗藏軍後,沒說清楚西藏是獨立國家還是地方政府的情況下,急著要求西藏出來談判,施壓沒有簽約權的西藏代表團接受《十七條和平協議》,第一條明白寫著「西藏人民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祖國大家庭中來」,中國政府因此確立對西藏的主權。
達瓦才仁說,藏人當時認為既然亡國,但中國政府願意提供這麼多優惠條件和承諾,並願意簽協議,多少會保障西藏的未來、宗教、文化和民族,「雖然不是最好的結果,但也不是最壞的結果。」
實際上,中國以優惠條件引誘簽約,透過協議確立主權,將西藏問題囊括為內政,接著才開始摧毀西藏的宗教、文化,屠殺藏人,簽署協議的8年後,達賴喇嘛被迫流亡印度,至今整整60年;《十七條》最終沒有換來和平,而是10幾萬人流離失所,百萬人在中共統治下喪生。
對比台灣近期討論熱烈的兩岸和平協議,西藏雖是戰敗後簽約,但對台灣而言,兩者簽訂的出發點都是想避免「最糟的結果」。達瓦才仁說,「如果沒有中國的武力威脅的話,他(台灣)也不會去簽,意思就是說反正我打不贏,所以結果還是跟打敗是一樣的。」
許多台灣人民和中國屬於同個民族,因而致力推動兩岸和平協議,這些情感和其他因素外人不好理解,但達瓦才仁認為,「台灣人是可以自己做選擇的,不像西藏人必須要看北京的臉色。」
達瓦才仁表示,台灣是民主法治制度成熟的國家,人民是最直接的利害關係人,「我想台灣人民會用選票,會用他們的民主制度會做出回應。」台灣人完全有自己選擇的自由和權利。
(西藏之聲原文)專訪達瓦才仁:西藏十七條和平協議究竟和不和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