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小學生講粵語遭罰 民間團體告上聯合國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香港一間普通話小學嚴禁學生在課室內講粵語,違反禁令的學生受到責罵,甚致罰抄,事件經媒體披露之後,有一個維護香港粵語權益和學生的團體認為,該學校此舉牴觸聯合國1989年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並因此而告上聯合國和歐美有關部門。他們所發的公開信並且還知會在台灣的相關機構。
據香港有線電視新聞報導,香港普通話研習社科技創意小學以訓斥及懲罰等手段禁止學生課時內講粵語,有學生說,上課時不慎講了粵語,被人責罵、罰抄「我以後唔(不)講廣東話,上課的時候,講廣東話會被人打叉叉,然後抄書」。
專門維護粵語權益的團體「港語學」和獨派學生團體「學生動源」,為此而特別向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美國眾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歐洲議會人權小組以及在台灣的中國民國教育部和陸委會駐港辦事處致函,認為上述的普通話學校有違聯合國兒童權力公約,要求他們正視此事。
這封公開信指出,根據2011年人口普查數據所得,香港有89.5%的居民慣用粵語,香港中國語文科教學語言,素以粵語為主,但如今有香港普通話研習社科技創意小學反客為主,欲禁絕相關學童講其母語廣東話──有違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多端,亟待相關單位主持公道。
香港教育局於1999年宣示,長期將以普通話做為中文科的授課語言。2009年,港府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補助兩千六百萬港幣給各校,以普通話教授中文,最多有160所當地學校可參與這項為期四年的計畫。廣東話專家包睿舜(Robert Bauer)認為,香港教育當局基本上是「收買(bribing)」學校,促使校方從粵語改為以普通話講授中文課。
香港教育局2014年曾在官網載明本地語言政策時表示,廣東話只是「中文方言,而非官方語言」,引發港人強烈反彈,教育局不得不在道歉後將其刪除。關注廣東話保存的團體估計,全港現有七成小學與25%中學改以普通話教授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