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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原勞工求償案 南韓最高法院再判日企敗訴

南韓最高法院今天(29日)勒令日本三菱重工必須賠償5名戰時勞工家屬及勤勞挺身隊女性。(美聯社)

南韓最高法院今天(29日)勒令日本三菱重工必須賠償5名戰時勞工家屬及勤勞挺身隊女性。(美聯社)

2018/11/29 16:53

〔駐日特派員林翠儀/東京29日報導〕南韓最高法院29日勒令日本三菱重工必須賠償5名戰時勞工家屬及勤勞挺身隊女性。這是繼上月底的新日鐵住金(舊稱新日本製鐵)敗訴之後,日本企業第2件敗訴案,日本批判此舉形同推翻1965年兩國建交基礎的「日韓請求權協定」,外務省今天再召見南韓駐日大使表示抗議。

日本政府向來主張,日韓於1965年簽署「日韓請求權協定」時,日方提供南韓3億美元的無償及2億美元的有償援助,包括國家與國民個人相關請求權問題已得到「最終解決」。5億美元約為當時南韓政府年度總預算的近2倍。

但近年日韓關係生變,二戰時期在日本企業工作的原勞工相繼提出求償訴訟,上月30日南韓最高法院做出勒令新日鐵住金向原勞工等支付賠償的終審判決。今天的判決也延用同樣的認定,主張日本企業對於殖民統治導致南韓人受害負有責任,2起判決均以日本「非法殖民統治」為前提,認定戰時勞工為「強制動員下的受害者」,不適用「日韓請求權協定」。

日媒報導,南韓原勞工與挺身隊員控告三菱重工為2起訴訟案,其中5名原勞工是以在廣島市的機械製作所等處被迫從事勞動並遭遇原爆為由提起訴訟,雖然一審和二審均敗訴,但2012年最高法院發回重審,釜山高等法院2013年勒令被告賠償共計4億韓元(約合台幣1187萬元),三菱方面提起上訴。5名前挺身隊員曾在名古屋市的軍需工廠等從事勞動,2012年起訴,一審和二審均勝訴,光州高等法院勒令被告賠償共計5.6億韓元。

日本政府基於「日韓請求權協定」,主張個人請求權問題已得到「最終解決」,已要求新日鐵住金等日企拒絕賠償。對於今天出爐的新判決,外相河野洋平重申「絕對無法接受」,考慮採取包含向國際法院提訴等各種對抗措施,毅然應對。外務省也在今天召見南韓大使李洙勳表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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