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少主賄賂朴槿惠 二審被求刑12年
2017/12/27 18:4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南韓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捲入「閨密干政門」,涉嫌行賄前總統朴槿惠和其密友崔順實,一審被判處5年徒刑。今(27)日二審被檢方求刑12年。
《韓聯社》報導,李在鎔一審被檢方以行賄、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非法向海外轉移資產、違反「隱藏非法收入相關規定和處理法」、在國會作偽證等5項罪名求刑12年。今年8月,首爾法院法官裁判5年徒刑。檢方與李都不滿結果提出上訴。
首爾高等法院今開庭審理李在鎔行賄案二審,獨立檢察官朴英洙出庭表示,這是為繼承經營權賄賂總統及親信的官商勾結的典型案件,再度提請法庭判處李在鎔12年徒刑。
朴英洙指出,李在鎔為崔順實購買頂級賽馬、非法贊助崔謀取私利的基金會,卻聲稱是回饋社會,這是褻瀆所謂的「社會貢獻活動」;李通過權錢交易促成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合併,鞏固在三星集團的權力,為這南韓最大企業留下無法抹滅的汙點。
朴英洙表示,南韓民眾不希望財閥特權繼續肆虐,希望本案為建設健康的市場經濟和真正意義上發展民主邁出第一步。
另外,獨檢也針對3名三星高層求刑10年、1名高層求刑7年,並提請分別追回轉移到境外的資產78.9億韓元(約2.2億新台幣)。這些人在一審被判處2年半至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