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儂牆」女童今獲釋 須遵守宵禁令
2014/12/31 19:5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12月23日時,香港一名14歲女童,在金鐘的「連儂牆」上,用粉筆畫了一朵花,被港警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之後還向法庭聲請保護令,將少女送進女童院,此事引起香港民眾的憤怒,藝人何韻詩也在臉書上為她聲援,今日資深律師李柱銘接手此案,在上午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法官也緊急開庭處理,裁定女童今獲准保釋。
香港佔中運動期間,一名14歲少女在金鐘立法會外俗稱「連儂牆」的政府總部外的牆壁,使用粉筆在上面畫了一朵花,被港警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之後警方更以女童的父親患有重度耳聾,沒有辦法照顧好女童為由,盼女童入住兒童院三個星期,然後等候社署提交報告。
根據《阿波羅新聞》報導,律師對此判決表達抗議,因為剝奪父母監護權的保護令,通常只會針對極端情況,像是子女有賣淫或者是吸毒的情況,14歲女童的案件並不適用,這樣的判決不僅不合情理,也令人詫異。
香港藝人何韻詩也在個人FB為連儂牆畫花的女童聲援,她表示,不管女童是被判入女童院還是兒童院,一個只有14歲的女孩,只因為在牆上貼上膠帶,畫上粉筆字,便被10幾個警察圍住,以涉嫌刑事毀壞被拘捕,還被押了17個小時,就就已經夠荒謬,夠讓人憤怒了。《學民思潮》、《 保衛香港自由聯盟 》等團體,也在臉書發起聲援連署,直至今日已多達近5萬人參與活動。
今日資深律師李柱銘接手此案,在上午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根據《雅虎香港》報導,今日法官緊急開庭處理,裁定女童今獲准保釋,保釋條件包含,需要父親在報稱的地址居住,女童要繼續學業,並且每天晚上10點到凌晨6點要遵守宵禁令,要外出還需要父親、姐姐、社工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