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財經週報-勞動事件法〉學者︰外部工會若介入 勞資關係增變數

2020/01/13 05:30

勞動部統計,台灣每年平均每年發生2萬多件勞資爭議案,以工資爭議最常見。(資料照)

記者李雅雯/專題報導

2018年勞資爭議案件

「勞動事件法」降低勞工循法律途徑解決勞資爭議的障礙,改善過去勞資訴訟曠日廢時的問題。根據勞動部統計,台灣每年平均有2萬多件勞資爭議案件,其中8成和「錢」有關,包括工資爭議、資遣費爭議等。「勞動事件法」上路後,勞資爭議案件可望加速解決。不過,因勞工可以選派工會人員擔任訴訟輔佐人。學者擔心外部工會介入,可能對企業內部勞資關係增添不確定性。

勞資爭議1年逾2萬件 8成跟錢有關

勞動部統計,2009年至2018年,平均每年發生2萬3千多件勞資爭議案,工資爭議、資遣費爭議、職災補償和退休金爭議合計占8成,其中以工資爭議最常見。以2018年為例,勞資爭議案件2萬6,649件,其中2萬6,405件為權利事項爭議,且工資爭議達1萬1,798件(44.27%)最多;此外,契約爭議1,512件(5.60%)、給付資遣費爭議6,590件(24.72%)、職災補償爭議1,824件(6.84%)、給付退休金爭議則有1,477件(5.54%)、勞工保險給付爭議557件(2.00%)、其他2,888件(11.03%)。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有多年勞資爭議調解人經驗。他表示,勞資爭議大多起於雇主未給足工資、未支付加班費等,平均在10萬元以下,不算很高;但有雇主以不出席的方式使調解不成立,勞工「想上法院告就去告,跟你耗到底」,因礙於經濟和時間壓力,很多勞工會選擇「算了」。不過,「勞動事件法」上路後,大大降低勞工上法院的門檻,「我相信法院發給的通知,資方不會不來」。

「勞動事件法」賦予工會有輔佐權,勞工可以選派工會適當人員擔任訴訟過程中的輔佐人,且工會不以勞工所屬的工會為限;工會擔任勞工的輔佐人時,禁止向勞工請求報酬、對價、移轉權利或其他利益的行為。

舉證責任在雇主 企業應加強法遵

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認為,對勞資雙方來說,「勞動事件法」都需要一段摸索期,在工會可以進入的情況下,有可能是由非企業工會的外部工會介入,對於企業內部勞資關係上可能增添不確定性,後續影響有待觀察。

辛炳隆建議,許多企業仍搞不太清楚「勞動事件法」,政府應強力地宣傳,避免因為不了解而造成勞資關係緊張。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