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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週報-財經焦點》歌曲強制授權不含歌詞 伴唱機業者不滿

2019/06/17 05:30

夯曲重製「強制授權」範圍竟僅有歌曲、沒歌詞,數十個來自全國各地的歌唱協會、歌唱教師等團體18日將前往智慧局抗議。(資料照)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

夯曲重製「強制授權」範圍竟僅有歌曲、沒歌詞,數十個來自全國各地的歌唱協會、歌唱教師等團體18日將前往智慧局抗議。美華影音董事長林嘉愷指出,在市場長期競爭下,弘音公司握有多首夯曲重製權,其他業者只好申請「強制授權」來解套,但官方竟限制歌詞不能出現在螢幕上,沒字幕怎麼伴唱?智慧局解釋,因歌詞不符「錄音著作」的條文定義,此爭議要修法才能解決,行政部門將儘速提供意見與立法部門溝通。

沒字幕怎伴唱? 業者明赴智慧局抗議

在不過度破壞市場機制,損及著作權人專有權利,又能促進公眾方便合理的接觸著作,著作權有所謂「強制授權」規定;我國著作權法第69條就規定「…錄音著作發行滿6個月,經申請主管機關許可強制授權,給付使用報酬後,得利用該音樂著作」。而除了音樂著作的強制授權外,還有翻譯權、孤兒著作權(找不到著作權人)的強制授權等。

智慧局:歌詞非錄音製作 需修法解決

林嘉愷指出,伴唱機的夯曲重製權幾乎被弘音一家「鎖住」,同業有錢也買不到;而弘音與好樂迪、錢櫃等連鎖KTV業者關係緊密,根本是上下游一條龍,用新歌綁舊歌、獨斷KTV通路等專屬授權方式,就連詞曲權利人等也只能乖乖配合。

據了解,一首歌重製授權費約2、3萬元,但透過強制授權要花4萬6000元。音圓伴唱機董事長莊嘉賓強調,如果買得到,我們都會買;但林嘉愷說,有同行花大錢申請強制授權成功,智慧局卻說歌詞不能打在螢幕上,「花錢拿到歌曲強制授權、但卻沒字幕?消費者能接受嗎?」

智慧局著作權組長毛浩吉回應,可以理解國人K歌要有歌詞,「但歌詞屬靜態,沒辦法錄製,不能算是錄音著作」,若要在螢幕上出現,得另外授權處理;至於第69條內容是來自年代久遠的「伯恩公約」精神,官方會參酌國內民情,討論歌詞範圍是否也納入強制授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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