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財經週報-封面故事〉一張嘴糊累累 銀行理財虧損糾紛最多

2019/04/01 06:00

2008年雷曼兄弟連動債事件,台灣投資人有5萬多人受害,總金額約800億元。(歐新社)

記者李靚慧/專題報導

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數據,民眾與銀行的金融消費爭議,主要是銀行業「違反金融產品條件或風險說明」所產生的爭議。講白了,就是雙方因投資理財出現虧損而衍生的投資爭議。

連動債與TRF投資 爆重大爭議

投資人與銀行的重大投資爭議,最為國人所熟知的,應屬10多年前發生於2008年的雷曼兄弟連動債事件,以及2016年發生的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投資爭議。除了這兩件重大投資爭議,銀行業者指出,目前會進入消費評議的案件,主要還是因為國內資金氾濫,銀行遊說民眾將定存轉作類定存保單、類全委保單及投資型保單後,所衍生的糾紛。

銀行業者舉例,現在的銀行存款利率極低,一年期定儲年息不到1.1%,銀行為了提升手續費收益,不希望民眾放太多錢在定存,總會遊說存戶購買「類定存保單」;既然是「類定存」,就不是定存,而是具有「儲蓄」概念的「保險商品」,銀行員遊說存戶把一筆定存轉入,到期後可拿回本金以及比定存「多很多」的利息,但民眾最後買的可能是年金險、儲蓄險、萬能保險等。

銀行業者指出,民眾為了獲得較多的利息,把定存轉買保單,最常發生的爭議,就是過了一、二年民眾臨時有資金需求,要求提領現金,必須要將保單解約,但此類保單通常為期6年,若提前在前3年解約,本金會遭受重大損失,因此產生投資糾紛。

銀行業者表示,根據過往經驗,不少民眾會以「行員說存這個利息較高」、「行員沒有說這是保險,提前解約本金會損失」、「老人家聽不懂以為是定存」等理由,質疑銀行沒有清楚告知,要求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評理」。

不過,相較於保險業,民眾與銀行發生的消費爭議,最後真正進入金融評議中心評議的案件,其實不算多,主因不少消費者與銀行發生消費糾紛時,第一時間還是會找上「銀行公會」,畢竟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尚未正式成立前,是由銀行公會設立的「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評議委員會」協助解決。

反洗錢嚴審開戶 投訴接不完

銀行公會分析,多數申訴案都是因雙方溝通不良或認知差異,即使第一時間就到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多數也不會進入評議階段。例如,過去幾年,因為信用卡營運成本走高,各銀行持續縮減信用卡優惠,讓不少當初因為持卡優惠申辦卡片的民眾不滿,許多投訴因此產生。

另外,近年來基於反詐騙、洗錢防制目的,銀行對於開戶審查相當嚴格,不少被拒絕開戶的民眾就會去申訴;去年開始銀行配合洗錢防制,要求客戶必須於期限內更新個人資料,否則無法使用網路銀行等服務,也讓銀行公會相關投訴「接不完」,上述申訴類型也極少進入評議階段。

金融申訴#銀行#理財用年〈/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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