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財經週報-綜合話題〉財報查核不落實 掏空手法百百種

2019/02/11 06:00

博達科技前董事長葉素菲掏空63億元,手法最複雜。 (資料照)

記者黃捷/專題報導

台灣屢屢發生企業掏空事件,老闆們的犯案動機,多為了解決個人經濟問題,或因經營不善,靠「挖東牆補西牆」美化財報,少數則為付「業外支出」,藉假交易套現公司財產觸法。掏空理由百百種,但國內財報查核不落實,且經濟犯罪訴訟時程長,犯行曝光後仍有充足時間捲款潛逃,才是老闆們鋌而走險的主因。

陳由豪 債留台灣約623億

台灣史上掏空金額最高的案件發生在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主打高負債、高成長營運策略,事業快速覆蓋營建、石化、電信、百貨、飯店等領域。但因操之過急,又碰上金融風暴,最後不敵財務危機,終走上掏空之路,逐步侵吞東帝士資產。

陳由豪成立東鼎公司,假借籌備桃園觀塘工業區,指示員工填寫暫付款會計憑證,同時以子公司名義購買總公司股票,陸續將4億668萬元集團資金搬進口袋,並在2001年集團宣布破產前,就帶錢潛逃至中國經商,將623億債務留給台灣。

葉素菲 虛假交易灌水營收

近年手法最複雜的則是博達科技掏空案,前董事長葉素菲為使公司上市,安排國內外虛假交易灌水營收,並挪用公司資金填平應收帳款。1999年上市後,更在海外成立多家紙上公司,以發行不實海外公司債等手法,陸續掏空63億元。

法院判決認定葉素菲的犯案動機,是為了美化財務報表,吸引外界投資,並在股價上漲時賣股套利。她雖矢口否認,辯稱沒有損害公司利益,仍遭依背信、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刑14年,併科罰金1億8千萬確定,目前仍在服刑中。

馬紹齡 假發票付業外支出

冠德建設已故董事長馬玉山的女兒馬紹齡,擔任副總經理期間為支付建案中人費、政治獻金等「業外支出」,但這些錢無法列帳,遂與包商合謀開立假發票,掏空子公司根基營造、孫公司頂天公司7,200萬。

士林地院認定馬紹齡違法套現公司資產,但她沒有中飽私囊,而是用於公司業務,與一般掏空案動機不同,惡行尚非重大,且犯後配合司法調查,繳回犯罪所得,並與根基、頂天和解,遂以支付公庫500萬為條件,予以緩刑5年。

曾任士林地檢署重大金融犯罪專組檢察官、現任伯衡法律事務所所長翁偉倫律師指出,早期因「公司法」規定監察人需具股東身分,「球員兼裁判」的結果導致掏空案層出不窮。2001年修法解除限制後,企業為取信投資人,聘請外部董事或監察人,掏空案也少了許多。

但翁偉倫說 ,公司若爆發舞弊案件,負責審核財報的簽證會計師,實務上鮮少被追究責任。因此會計師為免與公司發生糾紛,對於可能有問題的財報會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加上經濟犯罪通常很複雜,調查不易。因此對於高度集權的公司,仍無法防止掏空案發生。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